
把不同的人或事物放在一起来谈。《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相提而论,是自明扬主上之过。”亦作“ 相提并论 ”。 清 周中孚 《郑堂札记》卷五:“听相者之言,则求婚 吴氏 ,此事不见于本传,而见于 先主 穆皇后 传者,今相提并论而箸其事,故使览者不知所谓也。” 柯灵 《香雪海·水流千里归大海》:“当然,把 马克思 与 释迦牟尼 相提并论,未免牵强附会。”
“相提而论”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是详细解释:
1. 词义解析
指将不同的人或事物放在一起谈论或比较,通常用于强调两者性质不同、不宜等同看待。
例如:“这两件事性质差异太大,不可相提而论。”
2. 出处与演变
3. 用法特点
4. 近义词与辨析
提示:使用该成语时需注意语境,避免对明显不相关的事物强行比较。如需更多例句或历史用例,可参考《史记》或权威词典。
相提而论是一个成语,表示对两个或多个相似的事物进行比较和评价。在比较和评价的过程中不论它们的差异和优劣如何,而是将它们放在同等的地位进行讨论。
相提而论这个词由三个汉字组成:相(xiang)、提(ti)和论(lun)。
相的部首是目,总笔画数为9。
提的部首是手,总笔画数为12。
论的部首是言,总笔画数为6。
相提而论这个成语最早出现在《孟子·公孙丑上》一文中,原文是“以材论官,岂不过矣哉!用心亦如之。相提而论,心亦可以为质矣。”
在繁体字中,相提而论的写法和简体字一样。
在古代,相提而论这个成语的汉字写法没有太大变化。
1. 在评价学生的表现时,我们不能仅仅看到他们的成绩,应该相提而论,包括他们在课堂上的参与度以及学习态度。
2. 这两个方案都有优点和缺点,我们需要相提而论,然后做出最好的选择。
- 相提并论:与其他相似的事物放在一起比较,进行讨论。
- 提出:把问题、观点等向外提出。
- 论述:对一个问题或观点进行详细叙述和分析。
- 等量齐观:对不同事物进行公平、平等的观察和评价。
- 一视同仁:对待不同的事物时完全公平,不偏袒。
- 并列无差:把同一类事物放在同等的地位进行比较评价。
- 歧视:对不同事物或人有偏见,不公平对待。
- 区别对待:对待不同事物或人给予不同的看待和处理。
- 偏袒:对某些事物或人有偏爱,不公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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