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饟給”。1.給養。《東觀漢記·桓礹傳》:“太守 王朗 餉給、糧食、布帛、牛、羊一無所留。”《宋史·韓肖胄傳》:“願立諸軍覈實之法,重将帥冒請之罪,則兵數得實,餉給不虛。”
(2).給予食糧,供給生活所需。《後漢書·蔡茂傳》:“ 融 ( 竇融 )欲以為 張掖 太守,固辭不就;每所餉給,計口取足而已。”《新五代史·吳世家·楊隆演》:“ 全諷 至 廣陵 ,諸将議曰:‘昔先王攻 趙鍠 , 全諷 屢饟給 吳 軍。’”
“饷給”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較少,其核心含義與軍隊或官府發放的糧饷、薪俸等物資供給相關。根據權威漢語詞典釋義及曆史文獻記載,其詳細解釋如下:
饷給(xiǎng jǐ)指官府或軍隊發放給士兵、官吏的糧食、薪俸等生活物資。
二者結合,強調官方對人員的物資供應行為。
軍需供給
古代軍隊中,“饷給”專指按月或按季發放給士兵的口糧、衣物、軍饷等必需品。例如明代兵書《紀效新書》載:“軍士饷給,按月支米一石,鹽菜銀三錢。”
功能:維持軍隊基本生存與戰鬥力。
官吏俸祿
在官府體系中,“饷給”可指官吏的薪俸。如清代《戶部則例》規定:“邊陲官吏,饷給加倍以恤其勞。”
特點:常以實物(米、布)與錢銀結合發放。
臨時赈濟
特殊時期(如災荒、戰亂),官府對民衆的應急物資發放亦稱“饷給”。例如《宋史·食貨志》:“流民過境,州縣饷給粥食。”
“糧饷”(側重糧食)、“薪饷”(側重錢銀)、“廪給”(官府供給)。
現代漢語中,“饷給”一詞逐漸被“軍饷”“工資”“補貼”等替代,但仍在曆史文獻與方言(如閩南語)中保留。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
“饷給:供給糧饷。多指軍需。”
鍊接參考: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條目(注:此為《漢語大詞典》出版信息頁)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饷:軍糧;給:供應。饷給即發放軍糧薪俸。”
《中國曆史大辭典》(鄭天挺主編):
明代衛所制中,“軍戶屯田自養,輔以朝廷饷給”。
古典用例:
《明史·兵志》:“邊軍饷給不繼,多有逃亡。”
釋義:邊境軍隊的糧饷供應中斷,導緻士兵大量逃亡。
現代轉義:
方言中偶用“饷給”表示“發放工資”(如閩南語:“月頭饷給員工”)。
“饷給”是古代中國財政與軍事制度的核心概念,其釋義需結合曆史背景與文獻實證,方能準确體現其權威性與文化内涵。
“饷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饷給(xiǎng gěi) 主要有兩層含義:
“饷給”多用于古代文獻,強調對人員或軍隊的物資供給,兼具動詞(供給)和名詞(給養)的雙重詞性。其含義與軍事、行政中的後勤保障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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