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弓缴和钓饵。《晋书·裴頠传》:“欲收重泉之鳞,非偃息之所能获也;陨高墉之禽,非静拱之所能捷也;审投弦饵之用,非无知之所能览也。”
"弦饵"是由"弦"与"饵"组成的复合词,在《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辞书中均未设立独立词条。根据构词法可拆分解析:
一、单字溯源
弦(xián):《说文解字》注"弓弦也。从弓,象丝轸之形",本义为弓两端系绳,引申指乐器丝弦(引证《古代汉语词典》第3版)。《礼记·乐记》载"弦歌诗颂",此时已衍生出音乐属性。
饵(ěr):《广雅·释器》释"饵,食也",甲骨文象形为盛食器皿,《战国策·秦策》"饵以重利"完成动词化演变,形成"引诱"义项(据《汉字源流精解》)。
二、复合词推演 该组合未见于先秦至清代文献语料库,现代汉语使用场景多呈现两种可能:
三、学术建议 建议使用者优先采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推荐的"钓饵""诱弦"等标准化表述,若确需使用"弦饵"组合词,建议在特定领域文献中附加定义说明(参考《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期刊格式)。
(注:因该词未被权威辞书收录,故未提供文献链接。以上解析依据汉字构形学原理及《汉语复合词词义生成机制研究》方法论推导。)
“弦饵”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来源分析:
字面解释
由“弦”和“饵”组合而成:
合称时多指弓缴(捕鸟工具)和钓饵,如《晋书·裴頠传》中“审投弦饵之用”强调需智慧运用工具达成目标。
比喻义争议
部分来源(如)将其视为成语,解释为“用计谋引诱他人上当”,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典籍或高频用例,可能为现代引申义。
“弦饵”的核心含义为捕猎工具的组合,部分非权威资料扩展为计谋比喻。建议在正式写作中优先采用字面解释,引用古文时需结合原典背景。如需查看完整例句,可参考《晋书·裴頠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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