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弓繳和釣餌。《晉書·裴頠傳》:“欲收重泉之鱗,非偃息之所能獲也;隕高墉之禽,非靜拱之所能捷也;審投弦餌之用,非無知之所能覽也。”
"弦餌"是由"弦"與"餌"組成的複合詞,在《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中均未設立獨立詞條。根據構詞法可拆分解析:
一、單字溯源
弦(xián):《說文解字》注"弓弦也。從弓,象絲轸之形",本義為弓兩端系繩,引申指樂器絲弦(引證《古代漢語詞典》第3版)。《禮記·樂記》載"弦歌詩頌",此時已衍生出音樂屬性。
餌(ěr):《廣雅·釋器》釋"餌,食也",甲骨文象形為盛食器皿,《戰國策·秦策》"餌以重利"完成動詞化演變,形成"引誘"義項(據《漢字源流精解》)。
二、複合詞推演 該組合未見于先秦至清代文獻語料庫,現代漢語使用場景多呈現兩種可能:
三、學術建議 建議使用者優先采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推薦的"釣餌""誘弦"等标準化表述,若确需使用"弦餌"組合詞,建議在特定領域文獻中附加定義說明(參考《術語标準化與信息技術》期刊格式)。
(注:因該詞未被權威辭書收錄,故未提供文獻鍊接。以上解析依據漢字構形學原理及《漢語複合詞詞義生成機制研究》方法論推導。)
“弦餌”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具體來源分析:
字面解釋
由“弦”和“餌”組合而成:
合稱時多指弓繳(捕鳥工具)和釣餌,如《晉書·裴頠傳》中“審投弦餌之用”強調需智慧運用工具達成目标。
比喻義争議
部分來源(如)将其視為成語,解釋為“用計謀引誘他人上當”,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典籍或高頻用例,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弦餌”的核心含義為捕獵工具的組合,部分非權威資料擴展為計謀比喻。建議在正式寫作中優先采用字面解釋,引用古文時需結合原典背景。如需查看完整例句,可參考《晉書·裴頠傳》相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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