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古军队中的五种文官。《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 杜预 注:“五吏,文职,军卿之属官。” 杨伯峻 注:“五吏疑为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
“五吏”是中国古代职官制度中的特定称谓,指代五种不同职能的官吏群体。根据《周礼·夏官·大司马》记载,五吏特指军队中负责不同事务的官员,包括“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两司马、伍长”。其职能涵盖军队编制、车马调度、行军布阵、基层管理等事务,属于军事体系内的重要职官分类。
在行政体系中,“五吏”亦指代不同部门的核心官吏。据《左传·成公十八年》注疏,五吏可解释为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五类官职,分别对应土地管理、军事指挥、工程建设、人事考核、司法刑狱等国家职能,构成中央行政架构的核心组成部分。
从文字学角度分析,《汉语大词典》释“五吏”为“五官之吏”,强调其群体性职能特征。该词在汉代典籍中多与“三军”并称,如《淮南子·兵略训》载:“五吏教战,三军受成”,印证其军事训练职能的权威性。历代职官制度演变中,五吏的具体指代存在差异,但其核心内涵始终围绕分工明确的官吏群体概念。
“五吏”是古代军事体系中的官职术语,以下为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指上古军队中的五种文职官员,属于军事管理机构中的核心成员。这一概念出自《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原文记载为“自六正、五吏、三十帅……皆有赂”,表明其地位在春秋时期军事层级中具有重要性。
出处与注释
根据杜预和杨伯峻的注解:
提示:由于古代文献记载简略,关于五吏的具体职责仍存在学术争议,建议结合《左传》原文及历代注疏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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