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古軍隊中的五種文官。《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自六正、五吏、三十帥、三軍之大夫、百官之正長、師旅及處守者皆有賂。” 杜預 注:“五吏,文職,軍卿之屬官。” 楊伯峻 注:“五吏疑為軍尉、司馬、司空、輿尉、候奄。”
“五吏”是中國古代職官制度中的特定稱謂,指代五種不同職能的官吏群體。根據《周禮·夏官·大司馬》記載,五吏特指軍隊中負責不同事務的官員,包括“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兩司馬、伍長”。其職能涵蓋軍隊編制、車馬調度、行軍布陣、基層管理等事務,屬于軍事體系内的重要職官分類。
在行政體系中,“五吏”亦指代不同部門的核心官吏。據《左傳·成公十八年》注疏,五吏可解釋為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五類官職,分别對應土地管理、軍事指揮、工程建設、人事考核、司法刑獄等國家職能,構成中央行政架構的核心組成部分。
從文字學角度分析,《漢語大詞典》釋“五吏”為“五官之吏”,強調其群體性職能特征。該詞在漢代典籍中多與“三軍”并稱,如《淮南子·兵略訓》載:“五吏教戰,三軍受成”,印證其軍事訓練職能的權威性。曆代職官制度演變中,五吏的具體指代存在差異,但其核心内涵始終圍繞分工明确的官吏群體概念。
“五吏”是古代軍事體系中的官職術語,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上古軍隊中的五種文職官員,屬于軍事管理機構中的核心成員。這一概念出自《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原文記載為“自六正、五吏、三十帥……皆有賂”,表明其地位在春秋時期軍事層級中具有重要性。
出處與注釋
根據杜預和楊伯峻的注解:
提示:由于古代文獻記載簡略,關于五吏的具體職責仍存在學術争議,建議結合《左傳》原文及曆代注疏進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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