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terary inquisition] 统治者从作者的诗文中摘取字句,罗织罪名而造成的冤狱
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分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 清 龚自珍 《咏史》:“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 鲁迅 《华盖集续编·马上支日记》:“ 中国 从古到今有多少文字狱;历来‘流言’的制造散布法和效验等等……可以研究的新方面实在多。”
文字狱指中国封建王朝统治者因文人的著作、诗词、字句等被认为含有讥讽、诽谤或悖逆之意,而对其施加残酷迫害的案件。其本质是以文字为罪证的政治镇压手段,目的在于禁锢思想、强化皇权统治。以下是详细解析:
文字定罪
统治者对文人作品进行牵强附会的解读,将寻常字句曲解为"影射朝政""诽谤君主",如"清风不识字"被指嘲讽满清统治者无文化(《清稗类钞》)。定罪无需确凿证据,主观臆断即可构陷。
刑罚严酷
涉案者常遭抄家、流放、凌迟或株连九族。例如雍正朝徐骏因诗句"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斩首,家族牵连治罪(《清代文字狱档》)。
文人避谈时政,"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龚自珍《咏史》),学术转向考据训诂,思想创新停滞。
大量书籍遭禁毁,如《四库全书》编纂期间销毁"违碍"典籍约15万部(黄裳《清代版刻一隅》)。
现代语境中,"文字狱"可隐喻因言获罪的现象。如戴名世《南山集》案(1711年)因书写南明史事被处死,牵连数百人,成为清代思想控制的标志性事件(戴逸《简明清史》)。
学术参考来源:
文字狱是中国古代统治者通过摘取文人作品中的字句,罗织罪名进行政治迫害的一种手段。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文字狱指旧时统治者以诗文、著作中的字句为借口,故意罗织罪名迫害知识分子的冤狱现象。其本质是通过控制言论巩固权力,限制思想自由。
历史背景与特点
文字狱是专制统治的标志性产物,通过控制言论消除异见,其历史教训深刻反映了思想自由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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