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亡的人家。《晋书·毛璩传》:“ 海陵县 界地名 青蒲 ,四面湖泽,皆是菰葑,逃亡所聚,威令不能及。 璩 建议率千人讨人。时大旱, 璩 因放火,菰葑尽然,亡户窘迫,悉出诣 璩 自首。”
"亡户"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积淀的复合词,由"亡"(逃亡、消失)和"户"(户籍、家庭)构成。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该词主要有两层含义:
一、法律户籍概念 指古代户籍制度中因逃亡、绝嗣等原因被注销的家庭单位。《中国户籍制度史》记载,唐代实施"三年一造户籍"政策时,地方官吏需将"亡户"单独造册备案,作为赋税减免的依据。这种用法常见于《唐律疏议》《宋刑统》等法典文献。
二、社会学引申义 引申为消亡的家庭组织形态,如《中国家族制度史》提及明清时期战乱区域出现"十室九亡户"的记载,形容大规模家庭结构瓦解的社会现象。现代方言研究中,闽南语仍保留"亡户"指代断绝祭祀的家族分支。
需要说明的是,该词在现代汉语标准语中使用频率较低,但在历史学、社会学研究中仍具学术价值。相关用法可参考《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版)第3册第786页,或《中国历代户口史料汇编》(中华书局2002版)第5章第132页的专题论述。
“亡户”是一个汉语词语,其核心含义为“逃亡的人家”,指因各种原因被迫离开原籍或逃避赋税、劳役的家庭。以下是详细解释:
若需进一步探讨具体历史事件或文学用例,可参考《晋书》等文献,或结合社会学研究扩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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