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土木之变 ”。
“土木之祸”是汉语中的历史典故,特指明朝正统十四年(1449年)发生于今河北省怀来县土木堡的军事惨败事件,史称“土木堡之变”。该词语由“土木”(地名)与“祸”(灾难)构成,字面指“土木堡引发的灾祸”,后引申为因决策失误导致的重大危机。
词义解析
文化影响
该事件导致明朝国力衰退,成为中期统治转折点,后世常以“土木之祸”警示军事冒进与权臣专政的危害(来源:《明史纪事本末》)。
“土木之祸”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主要可从以下两方面解释:
基本含义
指因土木工程质量或设计问题引发的灾祸,如建筑倒塌、桥梁崩溃等。
结构解析:主体“土木”指土木工程,“之祸”强调由此导致的灾难性后果。
使用场景
多用于警示工程建设需注重质量和安全,或比喻因规划不周导致的严重失败。
具体指向
该词是“土木之变”的同义词,特指1449年明英宗在土木堡被瓦剌军俘虏的事件。
背景补充:因宦官王振专权、指挥失误,明军惨败,英宗被俘,成为明朝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文献关联
权威词典(如汉典、HttpCN词典)明确标注“土木之祸”即“土木之变”,属于历史专有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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