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留侍父母的丁男。《隋书·炀帝纪上》:“篤疾之徒给侍丁者,虽有侍养之名,曾无賙赡之实,明加检校,使得存养。”《唐六典三·户部尚书》:“凡庶人年八十及篤疾,给侍丁一人;九十,给二人;百岁,三人。”《新唐书·食货志一》:“詔十丁以上免二丁,五丁以上免一丁。侍丁孝者免徭役。”
侍丁是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中的特定称谓,指专门侍奉年迈父母或祖父母的成年男子。该词最早见于唐代典章制度,具有鲜明的礼法特征与社会伦理内涵。
一、基本释义
“侍丁”读音为shì dīng,属复合名词。《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古代留家侍养父母、祖父母而免除赋役的丁男”,强调其免除徭役的特殊身份。唐代法典《唐律疏议·户婚》规定:“侍丁,依令免役,唯输调及租。”说明侍丁需承担基础税赋但免除劳役。
二、词义演变
三、社会文化价值
该制度体现了儒家“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礼记·王制》中“八十者一子不从政”思想是其理论源头。敦煌出土的唐代户籍文书显示,侍丁标注格式为“某亲年若干,侍丁某”,印证了制度执行的规范性。
四、现代启示
侍丁制度虽已消亡,但其“家庭养老”与“国家政策”相结合的模式,为当代老龄化社会提供了历史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多篇论文均引用该制度分析古代社会保障体系。
“侍丁”是古代中国对承担家庭养老责任男子的特定称呼,其核心含义及相关信息如下:
“侍丁”指古代被官方允许留在家中照顾患病或年迈父母的成年男性(丁男)。该制度最早见于《隋书》,在唐代通过《唐六典》形成法定赡养规范。
年龄对应标准()
政策优待 侍丁可免除徭役(),确保其专注赡养职责。如《新唐书》载“侍丁孝者免徭役”,《唐六典》强调需核查侍丁实际赡养情况,防止虚占名额。
该词由“侍”(侍奉)与“丁”(成年男子)组合而成,特指承担赡养义务的男性。需注意:
作为古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侍丁制体现了“以孝治天下”的治理理念,通过免除劳役的经济补偿方式,在农业社会构建基础养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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