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射猎野鸡。古代的一种田猎活动。《易·旅》:“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三国志·魏志·辛毗传》:“﹝ 辛毗 ﹞尝从帝射雉。”
(2). 魏 晋 以后多以射雉为戏。 晋 潘岳 有《射雉赋》。 唐 陈子良 《游侠篇》:“东郊鬭鸡罢, 南皮 射雉归。” 宋 陆游 《怀成都十韵》:“鬭鸡南市各分明,射雉西郊常命中。”
(3).指 春秋 时 贾大夫 以射雉博取其妻言笑的故事。《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 贾大夫 恶,娶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皋,射雉,获之。其妻始笑而言。 贾大夫 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不言不笑。’”后遂以“射雉”为因才艺博得妻室欢心的典故。 宋 苏轼 《和梅户曹会猎铁沟》:“不向如皋闲射雉,归来何以得卿卿。”《西湖二集·文昌司怜才慢注禄籍》:“从来女子多皮相,一笑须从射雉回。” 清 方文 《甘泉山展墓》诗:“西风空有椎牛恨,北闕曾无射雉缘。”
射雉是汉语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释义可从字面义、典故义及文化象征三个层面解析。
一、字面释义 "射雉"由动词"射"与名词"雉"构成,指用弓箭射击野鸡的行为。《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射猎雉鸡"的狩猎活动,该释义源自古代农耕社会常见的生产实践。雉即环颈雉,属雉科陆禽,羽毛艳丽,飞行能力较弱,成为传统射艺的主要目标之一。
二、典故溯源 此词最早见于《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记载魏舒在晋国政变时"射雉,一矢亡",借射猎行为暗喻政治韬略。南朝《射雉赋》(徐爰撰)进一步将射雉仪式化,描述贵族"表烧场以训民,习军政于旧俗",说明其已演变为兼具军事训练功能的礼俗活动。
三、文化象征 在民俗语境中,射雉被赋予多重寓意:《周易》载"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喻示通过正当手段获取功名;明清时期演变为婚俗礼仪,男方需展示射艺迎娶新娘,象征勇武与责任担当。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文学修辞,如钱钟书《围城》以"射雉"暗喻求偶竞争机制。
“射雉”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魏晋时期的娱乐活动
魏晋以后逐渐演变为一种娱乐游戏,贵族常以此消遣。晋代潘岳曾作《射雉赋》,唐代陈子良、宋代陆游的诗文中也提到射雉活动。
典故:贾大夫以射雉博妻笑
出自《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贾大夫因貌丑被妻子冷落,后通过射雉展现才能,终使妻子展颜。后世以此比喻凭借才艺赢得他人认可或欢心。
“射雉”从具体狩猎行为发展为文化符号,既承载历史活动轨迹,又衍生出文学与情感隐喻。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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