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意剪裁。《明诗纪事己籤·李攀龙》引 明 冯时可 《元成选集》:“然兴寄劣於气格,神裁逊於轨鞅,能軼近以比古,不能捨旧以即新。”
神裁(shén cái)指古代社会通过超自然力量裁决是非、定罪量刑的审判方式,又称“神明裁判”或“神判”。其核心在于借助神灵的意志解决人力难以判断的纠纷或罪行,常见于早期法律体系不完善的阶段。以下是详细解析:
“神”指神灵、超自然存在,“裁”意为裁决、判断。合称即表示由神明充当裁判者,通过特定仪式展现“天意”以定夺争议结果。这种方式建立在古人普遍信仰神灵能洞察一切、公正无私的观念基础上。《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旧时指通过神灵意旨来裁决疑难案件或争执的方法。”
神裁广泛存在于各民族早期历史中,尤其在成文法尚未成熟或社会权威不足时盛行。中国古代的“獬豸决狱”(传说神兽獬豸能辨曲直)和“盟诅”(对神起誓)均属神裁范畴。其文化根源可追溯至原始宗教中的巫术信仰,认为神灵能干预人间事务并维护秩序 。
如“捞沸汤”:令当事人徒手捞取沸水中的物件,以手部是否烫伤判定有罪(如西周时期的“汤镬”);“捧炽铁”:手持烧红的铁器行走,凭伤痕判断说谎者。此类形式依赖肉体对伤害的反应,被视为神灵施加的惩罚 。
要求当事人对神灵起誓,若违背誓言则愿受神罚(如《周礼》记载的“盟诅”制度)。此方式依赖对神灵报复的恐惧心理约束行为 。
通过占卜、抽签或观察动物行为(如獬豸触不直者)获取神意。商代甲骨卜辞中即有通过占卜决定刑罚的记录 。
随着成文法发展(如《唐律疏议》确立完备证据制度),神裁因缺乏客观性逐渐被司法实践淘汰,但部分仪式残留于民间习俗中。其历史意义在于:
参考文献来源:
“神裁”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指根据主观意图对内容或形式进行灵活处理,强调不拘泥于固定格式。
出处:明代冯时可《元成选集》评价李攀龙诗歌时提到“神裁逊於轨鞅”,即认为其诗歌在结构上未能突破传统框架。
使用场景:多用于文学批评,形容创作者在构思或剪裁内容时的独特视角。
指通过超自然力量裁决人间是非的古老习俗,常见于部落或早期社会。
表现形式:
“神裁”既可指文学创作中的主观剪裁,也可指依赖超自然力量的神判习俗。需根据上下文区分具体含义。若需进一步了解神判的具体案例,可参考历史或人类学相关文献。
安刘本小利微布列辰地爨星躭捱当鑪大岳滴淋犊衣放像费钱風雨操場扶佐贯辰惯盗关历关讬鬼打钹孤睽翰登含笑入地豪宕洁修经眼禁路疾憎侃大山拷讯克胜疗狂留别龙位落成典礼米黄色平平贫细谦需轻车熟道呮查日彩镕鉴如胶似漆赛祭善罢甘休伤残上风官司上秩石峦试片疏从数道大山小山通析頽坌土里土气位能滃浡舞厅细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