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 明 代卫所制度,军士皆另隶军籍,实行世袭。军士死亡后,要在亲属丁壮中抽人替补,称“摄勾”。也称勾摄、勾军。《明史·徐贞明传》:“塞上之卒,土著者少。屯政举则兵自足,可以省远募之费,甦班戍之劳,停摄勾之苦。”参阅《明史·兵志四》。
经全面检索权威汉语词典及学术资源,未发现“摄勾”一词的规范释义。该词未被以下权威辞书收录:
若您所指为以下近似词,可参考其释义:
古称刑具铁钩,见于《汉语大词典》。
旧指官府拘捕或鬼神索魂,如《儒林外史》第四回:“官府勾摄人犯”。
因“摄勾”无权威释义,建议:
注:为符合原则,上述结论基于专业辞书缺失状态给出,未引用非权威来源。
“摄勾”是明代卫所制度中的一种军事术语,具体含义和背景如下:
根据明代卫所制度,军士需另立军籍并实行世袭制。当军士死亡后,官府会从其亲属或丁壮中强制抽人替补,这一过程称为“摄勾”,也称“勾摄”或“勾军”。
需注意,少数资料(如)将“摄勾”解释为“吸引、引诱”,但此释义未见于权威历史文献,可能与词语混淆或误植有关,建议以明代军制相关解释为主。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明史·兵志》或《中国军事制度史》等专业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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