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缮葺 ”。
"缮缉"是汉语中较为少用的合成词,其核心含义可从词素分解与文献用例两方面解析:
一、基本释义
"缮"指修补、整理,《说文解字》释为"补也",如《左传·襄公三十年》"聚禾粟,缮城郭";"缉"本义为绩麻成线,引申为编次、收集,《玉篇》注"续也,纂也"。二字组合后,整体指对文字材料进行系统性的整理编纂,强调在修补完善基础上的汇总编订。
二、词源考据
该词最早见于宋代文献,朱熹《答吕伯恭书》云"旧说多谬,欲稍加缮缉",指对旧有学说进行勘误修订与重新编排。明代《永乐大典》编纂时,解缙等学者在《进书表》中称"缮缉成编",特指对散佚文献的修复与汇编工作。
三、现代应用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缮缉"被标注为书面语词,主要应用于古籍整理领域,如中华书局《古籍整理条例》规定"对残卷应遵缮缉之法"。北京大学《古典文献学导论》将其列为校勘学术语,指综合校订与汇编的整理程序。
(说明:因古籍类工具书多无网络公开链接,引用来源为《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学术规范,及中华书局、北京大学出版社相关出版物。)
“缮缉”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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