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賞的城邑。《晏子春秋·外篇上二四》:“昔吾先君 桓公 ,予 管仲狐 與 穀 ,其縣十七,著之于帛,申之以策,通之諸侯,以為其子孫賞邑。寡人不足以辱而先君,今為夫子賞邑,通之子孫。”
“賞邑”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封賞制度,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詳細解析:
賞邑(拼音:shǎng yì)指古代君主或高官将城邑(含土地及治權)作為獎賞賜予功臣或賢能者。這種封賞不僅是對個人功績的認可,還包含對其家族的榮譽傳承。
制度特點
賞邑屬于分封體系的一部分,受賞者通常擁有城邑的稅收、管理權。例如《晏子春秋》記載,齊桓公曾将“狐與穀”兩個城邑(共十七縣)賜予管仲,并明确寫入文書通告諸侯,以示其功績(見《晏子春秋·外篇上二四》)。
傳承意義
賞邑可世襲,如齊景公對晏嬰的封賞提到“通之子孫”,強調賞邑不僅是個人榮譽,更是家族地位的象征。
賞邑不同于現代的物質獎勵,而是将政治權力與土地結合,體現了古代“封土建邦”的治理邏輯。這一制度在秦漢後逐漸被俸祿制取代。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晏子春秋》原文或曆史典籍中的具體案例。
賞邑(shǎng yì)是指皇帝賜給功臣或親信的封地。賞邑的拆分部首是貝(bèi)和阝(fù),總共有14個筆畫。這個詞來源于古代的封建制度。
在繁體字中,賞邑的寫法為賞邑。繁體字中的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一樣,區别僅在于字形。
在古時候,賞邑的漢字寫法可能與現在有一些差異。然而,由于資料的流失和曆史的演變,我們無法得知具體古代的漢字寫法。
以下是賞邑的例句:
1. 賞邑之地,實為一方富庶之所。
2. 我的祖先曾獲賞邑,為國家立下了赫赫功勳。
賞邑的組詞包括:賞賜、賞封、賞給。
賞邑的近義詞有:賞賜、封地、封爵。
賞邑的反義詞包括:沒收、吊銷、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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