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礼记·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述,传承;作,创新。后用以指撰写著作。《后汉书·班彪传》:“ 彪 既才高而好述作,遂专心史籍之閒。” 南朝 梁 任昉 《<王文宪集>序》:“公自幼及长,述作不倦。” 清 姚鼐 《<西魏书>序》:“读者知其网罗放失,述作之志,存焉可也。”
(2).指著作,作品。 唐 刘长卿 《送薛据宰涉县》诗:“夫君多述作,而我常讽味。” 章炳麟 《秦献记》:“秘书私篋,无所不烧;文学述作,无所不禁。”
述作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由“述”与“作”二字构成,其核心含义指在传承前人思想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著述或创作活动。以下是其详细释义及文化内涵:
传承与阐发(述)
“述”指传述、阐述前人已有的学说、典籍或技艺。《论语·述而》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强调对传统的忠实继承。例如在学术研究中,对经典文献的注解、疏证均属“述”的范畴。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商务印书馆,第123页。
创新与创作(作)
“作”指创造、创作新内容。《礼记·乐记》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将“作”视为开创性的思想贡献。如孔子整理《春秋》称“作”,因其蕴含“微言大义”的创造性笔法。
来源:《辞源》(第三版),商务印书馆,第89页。
辩证统一关系
“述作”并非割裂,而是相辅相成。汉代王充《论衡·对作篇》指出:“‘述’者承旧,‘作’者起新”,强调真正的学术需在继承中创新。例如司马迁著《史记》,既整理前代史料(述),又首创纪传体通史体例(作)。
来源:王充《论衡》,中华书局校注本,卷二十九。
文化延续的载体
"述作"被视为文明传承的核心方式。《文心雕龙·宗经》称:“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而历代学者通过“述作”使经典精神生生不息。如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融合汉宋之学,兼具述、作双重价值。
来源:刘勰《文心雕龙》,人民文学出版社注释本,卷一。
在当代语境中,“述作”可泛指一切学术著述、文艺创作或技术革新,强调知识生产中的继承性与创新性平衡。例如:
科技领域对传统工艺的数字化复原属“述”,而基于此研发新技术则属“作”。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第1215页。
权威参考文献:
“述作”是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历史渊源和现代应用两个层面理解:
“述作”由“述”(传承)和“作”(创新)构成,最初源于《礼记·乐记》的“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这体现了古代对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辩证理解:
动词义:指撰写著作或创作
如《后汉书·班彪传》记载班彪“才高而好述作”,即强调其勤于写作。南朝任昉《<王文宪集>序》中“述作不倦”亦为此意。
名词义:指具体的著作或作品
如唐代刘长卿诗句“夫君多述作”,章炳麟《秦献记》提到“文学述作”,均指成型的文字作品。
在当代语境中,“述作”可泛指通过文字、语言等方式表达思想感情的创作行为,例如:
提示:如需具体古籍原文或现代用例分析,可参考《礼记》《后汉书》等典籍,或查字典网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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