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俘获之功而所得的赏赐。《资治通鉴·梁敬帝太平元年》:“戊午,大赦。己未,解严。军士以赏俘贸酒,一人裁得一醉。”
“赏俘”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语义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为“对战俘进行奖赏或赦免”。从词源构成来看,“赏”指代物质或荣誉的赐予,“俘”则特指战争中被俘获的敌对方人员,合称后多用于古代军事文献,体现着特殊的战争伦理观。
该词在古代文献中的应用包含两个维度:其一指将领对战俘进行财物犒赏以招降纳叛,如《宋史·兵志》记载将领“赏俘以帛,收其骁勇”;其二指君主对战俘群体实施赦免政策,如《资治通鉴》所述“凡降卒三千,尽赏俘归田”。这种双重内涵折射出中国古代“恩威并施”的军事管理智慧。
从文化语言学角度分析,“赏俘”现象与儒家“仁政”思想存在关联。《礼记·王制》提出“获非其士,不祭;俘不服,不献”的原则,表明古代对战俘处置存在道德约束。这种文化认知在《左传·僖公二十二年》的“待俘以礼”记载中得以印证,形成“武德”体系的重要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赏俘”作为历史词汇,在现代汉语中已鲜少使用,其语义场被“战俘待遇”“俘虏政策”等现代术语替代。但在研究中国古代军事制度、战争伦理等领域,该词仍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
“赏俘”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shǎng fú,其核心含义是因俘获敌人或战利品而获得的赏赐。以下是详细解释: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资治通鉴》原文或权威汉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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