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官府司法用语。谓照报告中对原案处理的办法处理,并准予销案。《儒林外史》第六回:“知县查上案去,批了个‘如详缴’。”详,指下级衙门给上级衙门的报告。缴,销案。
“如详缴”是一个旧时官府司法用语,主要用于古代公文或案件处理中,具体含义如下:
指上级官府对下级提交的案件报告进行批复时,表示同意按照报告中提出的处理办法执行,并批准结案。其中:
该词属于历史词汇,现代法律文书中已不再使用,主要用于研究古籍或历史文献时参考。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其解释为“如实详尽地交纳款项”,可能与古代司法用语的原始含义存在偏差,建议结合历史语境理解。
《如详缴》是一个成语,意为详细说明并交纳。通常用来形容处理事务时需要详细阐述问题并交付相应的款项或材料。
《如详缴》可以拆分成三个部分:
《如详缴》最初见于《晋书·郭威传》。在繁体字中,如详缴的书写为「如詳繳」。
在古时候,汉字的书写形式与现代有所不同。如「如」字,古时写作「如㕠」;「详」字,古时写作「詳」;「缴」字,古时写作「繳」。
1. 他向公司如详缴了所有未交的手续费。
2. 在办理手续时,请如详缴纳相关费用。
如数、如此、详实、详尽、缴税、缴械、缴获
详述、详细说明、详尽交代、完整交纳
草率缴纳、简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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