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染指于鼎”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汉语成语,出自《左传·宣公四年》。其字面含义为“将手指伸入鼎中沾染食物”,后比喻企图占有或获取不应得的利益。据记载,春秋时期郑国公子宋因预感自己将品尝到鼋(鳖类)肉而手指颤动,后果然得郑灵公赏赐鼋羹,但因君臣矛盾,郑灵公故意未分食给他。公子宋愤怒之下“染指于鼎”,以此表达不满,最终引发弑君之乱。
从语义演变看,该成语包含两层内涵:
权威文献如《汉语大词典》及《古代汉语词典》均将其列为典型历史典故成语,强调其警示意义。在现代汉语中,该词常用于书面语或正式场合,暗含对贪婪行为的批判。
引用来源:
“染指于鼎”是一个古代成语,其含义和背景可综合以下要点解释:
源自《左传·宣公四年》。故事讲述郑灵公设宴时,故意不赐鼋(大鳖)汤给大臣子公,子公愤怒之下将手指伸入鼎中蘸汤品尝,以此表达对利益被剥夺的不满。后因矛盾激化,子公弑君。
比喻以不当手段谋取非分利益,或强行介入他人权责范围。常用于批评贪婪、越界行为。
现多用于文学或正式语境,警示不可贪图不属于自己的权益,强调遵守规则。
如需进一步了解典故细节,可查阅《左传》原文或权威历史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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