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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审的意思、朝审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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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审的解释

明 清 两代由朝廷派员复审死刑案件的一种制度。始于 明 天顺 三年。每年霜降后,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把已判死刑尚未执行的重囚犯罪情节,摘要制册,送九卿各官详审,分列“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嗣”等类,上呈皇帝裁决。《明史·刑法志二》:“﹝ 永乐 ﹞十七年令在外死罪重囚,悉赴京师审録…… 天顺 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同公、侯、伯会审重囚,谓之朝审。” 清 王士禛 《居易录谈》卷中:“予每遇秋审朝审,必尽言以俟诸公决择,不敢缄口。”《天雨花》第六回:“话説此时八月,正当朝审,合省犯人,都解到省城按察司监内来。” 清 代朝审与秋审并行,处京师案件称朝审,处理外省案件称秋审。先朝审,后秋审。参阅《清通典·刑法四·刑制》

词语分解

网络扩展解释

“朝审”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的一种死刑复核程序,主要盛行于明清两代。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一、基本定义

朝审是明清时期由朝廷官员集中复审死刑案件的制度,旨在通过集体会审减少冤案,体现对死刑的审慎态度。其核心是对已判死刑但尚未执行的案件进行复核,最终由皇帝裁决。


二、历史沿革

  1. 起源
    始于明代天顺三年(1459年),明英宗因重视人命,规定每年霜降后对死刑犯进行复核。
  2. 清代发展
    清代沿用并完善,与“秋审”并行:京师案件称朝审,外省案件称秋审。

三、实施流程

  1. 前期准备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法司)将死刑案件整理成册,摘要案情。
  2. 会审参与
    由吏部尚书主持,九卿(六部尚书、通政使、大理寺卿等)、公侯伯等重臣共同参与,地点多在承天门外。
  3. 分类裁决
    案件分为五类:
    • 情实:罪证确凿,应处决;
    • 缓决:案情属实但可从缓;
    • 可矜:情有可原;
    • 可疑:证据存疑需重审;
    • 留养承嗣:犯人需赡养父母或延续宗嗣。

四、制度意义


五、与秋审的区别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制度演变,可参考《明史·刑法志》等史料。

网络扩展解释二

朝审(zhāo shěn)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语。下面是关于朝审的具体解释和相关信息: 字义解释: 朝审指的是在早晨期间进行的审判或審查。常常用于描述古代中国官府早上召开的审判会议或審查事件的情况。 拆分部首和笔画: 朝(cháo) 字的部首是曰,它由12个笔画组成。 审(shěn)字的部首是言,它由9个笔画组成。 来源: 朝(cháo)字原本是描述早晨的词汇,后来引申为早上官府开会的意思。 审(shěn)字有审查、审讯的意思,表示对案件进行审视和判决。 繁体字: 朝审的繁体字是「朝審」,相比简化字,它的字形较为繁复。 古时候汉字写法: 在古代,朝审的写法有时会略有变化,例如「朝覲」「朝省」等,但整体意思基本保持不变。 例句: 1. 今天早晨,官员们主持了一场重要的朝审。 2. 古代朝廷常常在朝审中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罪。 组词: 朝时(cháo shí)、审判(shěn pàn)、审查(shěn chá)等词汇可以与朝审搭配使用,以增加表达的丰富性。 近义词: 早审(zǎo shěn)、晨审(chén shěn)是与朝审意思相近的词语,可以互相替换使用。 反义词: 夜审(yè shěn)可以作为朝审的反义词,用来描述在夜晚进行的审判或審查。 希望以上关于朝审的解释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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