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榷盐法的意思、榷盐法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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榷盐法的解释

唐 代中叶对盐就场专卖(官收官卖)的制度。 乾元 元年(公元758年)盐铁、铸钱使 第五琦 初变盐法, 宝应 元年(公元762年)时盐铁使 刘晏 继续推行。其主要内容:在产盐区设置盐官,向盐户统购盐,加价出售。后再将盐税加入卖与商人。听其运销。产盐区较远地区又设常平盐予以调济。 刘晏 诛后,这种制度逐渐废弛。参阅《新唐书·食货志四》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榷盐法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盐业专卖制度,其核心在于国家垄断盐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以获取巨额财政收入。

  1. 定义与核心内涵

    “榷”字本义为独木桥,引申为专利、专卖、垄断之意。“榷盐法”即指国家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对盐这一重要民生和战略物资实行专营专卖的政策。官府严格控制盐的生产源头(盐场、盐井),统一收购或组织生产,再通过特许的商人(盐商)或官方机构运销到指定区域,禁止私人自由产销。其本质是国家运用政权力量对盐业利润的独占性汲取。来源:《辞海》、《中国历史大辞典》

  2. 历史沿革与确立

    榷盐法并非始于唐朝,其雏形可追溯至春秋时期齐国管仲的“官山海”政策(即盐铁官营)。但真正形成系统制度并大规模推行是在汉武帝时期。汉武帝为解决连年征战导致的财政危机,采纳桑弘羊等人的建议,于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前后,将盐铁收归官营,在全国主要产盐区设立盐官,负责组织生产、统一收购和运销,正式确立了盐的专卖制度,即榷盐法的早期形态。来源:《汉书·食货志下》、《史记·平准书》

  3. 唐代榷盐法的完善与影响

    唐朝安史之乱后,财政极度困难。乾元元年(758年),盐铁使第五琦借鉴汉代旧制,首次在唐朝全面推行榷盐法。其基本模式是:

    • 民制官收:官府控制盐业生产资源(如盐池、盐井),招募盐户(亭户)生产,所产之盐全部由官府低价统一收购。
    • 官运官销(后改为商运商销):初期由官府负责运输和销售。刘晏任盐铁使后(760年起)进行了重大改革,改为“就场专卖制”:官府仍控制生产源头和统一收购,但将运输和销售环节交给特许商人(盐商)。盐商在产盐地官府盐仓缴纳盐税(包含盐价和榷利)后,取得盐货,可自由运销到各地。官府通过控制源头和征收高额榷税来获取利润。
    • 设立巡院,打击私盐:设立十三巡院,负责稽查私盐贩运,维护专卖秩序。

      唐代榷盐法(尤其是刘晏改革后)极大地增加了财政收入,史载“天下之赋,盐利居半”,成为支撑中唐以后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来源:《新唐书·食货志四》、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齐涛《中国古代经济史》

  4. 目的与影响

    • 主要目的: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应对庞大的军费、行政开支或财政危机。盐是生活必需品,需求稳定且缺乏弹性,国家垄断能获得稳定且高额的利润(榷利)。
    • 积极影响:在特定历史时期(如战争、灾荒后),迅速有效地补充了国库,稳定了国家财政,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应对危机起到了重要作用。
    • 消极影响:
      • 盐价高涨:官府为获取高额利润,往往抬高盐价,加重了百姓负担。
      • 滋生腐败:专卖体系复杂,容易滋生官员贪污和盐商勾结。
      • 催生私盐:高额利润和垄断导致私盐贩卖屡禁不止,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 抑制生产:对盐户的盘剥有时会抑制生产积极性。

        来源: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

总结来说,榷盐法是中国古代国家运用行政权力对盐业实施垄断经营,以攫取高额财政收入的专卖制度。它起源于汉代,在唐代(特别是刘晏改革后)发展成熟并发挥巨大财政作用,其核心在于国家控制源头、统购统销(或特许专销)和征收高额榷税,对后世盐政乃至国家财政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伴随着盐价高昂、私盐泛滥等社会问题。

网络扩展解释

“榷盐法”是中国古代政府对盐业实施专营管理的制度,核心是通过垄断盐的生产、运输和销售来增加财政收入。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基本含义
    榷盐法指政府直接控制盐业产销,禁止私人经营,实行专卖制度。其名称中“榷”即垄断专营之意,“盐法”则指相关法规体系。该制度不仅限于盐业管理,后来也引申为其他领域的专营垄断模式。

  2. 历史背景与实施

    • 起源:可追溯至汉武帝时期的盐铁官营政策,但系统化制度形成于唐代。
    • 唐代推行:
      •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第五琦首创榷盐法,在产盐区设盐官,统一收购盐户(亭户)所产食盐,加价后转售商人,禁止私贩。
      • 刘晏继任后完善制度,增设常平盐仓调节供需,并将盐税并入盐价,保障偏远地区供应。
  3. 核心措施

    • 专营管理:产盐区设盐官,盐户需登记户籍,免除徭役,所产盐全部由政府收购。
    • 双重获利:政府以低价收购盐,高价批发给商人,同时征收盐税,实现财政增收。
    • 严控私盐:严厉打击走私,违者重罚,确保官方垄断。
  4. 演变与影响

    • 唐代后期制度逐渐松弛,但榷盐法为后世(如宋、明、清)盐政奠定基础。
    • 该制度显著增加国库收入,安史之乱后一度贡献唐朝财政的一半以上。
    • 弊端包括盐价高涨、私盐泛滥,加重百姓负担,成为社会矛盾诱因之一。

榷盐法是中国古代重要的经济政策,通过盐业垄断实现财政集权,体现了传统社会“重农抑商”与政府干预经济的特征。其历史作用兼具增收效益与社会代价的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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