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婚聘而由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霍女》:“妾在 朱 家,原非采礼媒定者,胡畏之?”参见“ 纳采 ”。
采礼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与演变如下:
采礼(cǎilǐ)指传统婚俗中男方赠予女方的聘礼,亦称“彩礼”“聘礼”。《现代汉语词典》将其定义为“订婚时男方送给女方的财物”¹,是古代“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中“纳征”环节的核心内容,象征婚姻的正式确立。
源于周代《仪礼·士昏礼》,规定男方需以玄纁(黑红色丝帛)、束帛、俪皮(成对鹿皮)等作为聘礼,体现“敬慎重正”的礼制精神²。
财物(如钱币、布匹、食物)既是对女方家庭的补偿,亦含祝福新人“丰足美满”之意。部分民俗中更注重物品寓意,如红枣(早生贵子)、龙凤镯(姻缘和谐)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采礼”若演变为高价索取(如“天价彩礼”),可能涉嫌违法⁴。
当代语境下,“采礼”常与婚俗陋习关联。学者指出其异化为“婚姻市场化”的表现,需通过文化引导回归“礼”的本质⁵。
权威参考来源:
“采礼”是中国传统婚俗中的一种礼仪,指男方在婚聘过程中向女方赠送的礼物,属于古代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采礼(拼音cǎi lǐ)是男方为缔结婚约向女方家庭赠送的聘礼,通常包含财物或象征性物品,用以表达诚意和尊重。
历史背景与出处
该词最早见于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霍女》:“妾在朱家,原非采礼媒定者,胡畏之?”此例说明采礼需通过媒妁之言正式约定,未行此礼则婚姻关系不被认可。
相关传统礼仪
采礼与“纳采”密切相关。纳采是古代婚礼“六礼”之首,即男方请媒人提亲并赠礼,女方接受后婚约方为成立。
现代意义
如今部分地区仍保留类似习俗,但形式简化,多转化为礼金或象征性礼品,具体内容因地域和文化差异有所不同。
若需进一步了解传统婚俗的完整流程,可参考《仪礼·士昏礼》等古籍,或查阅民俗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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