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罪犯与俘虏。《后汉书·第五种传》:“ 季布 屈节於 朱家 , 管仲 错行於 召忽 ……卒遭 高帝 之成业, 齐桓 之兴伯,遗其亡逃之行,赦其射鉤之讎,拔於囚虏之中,信其佐国之谋,勋效传於百世,君臣载於篇籍。”
(2).指俘虏。 宋 文天祥 《闻马》诗序:“使吾舟迟发一时,顷已为囚虏矣!” 清 唐甄 《潜书·远谏》:“宫殿烧焚,身为囚虏。”
“囚虏”是汉语中具有历史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战争中或冲突中被俘获并遭受拘禁的人,现多用于文学或历史语境。以下从词义、用法及文化内涵三方面解析:
一、词义构成与字源
该词由“囚”和“虏”两个单字组成:
组合后,“囚虏”既包含“被拘禁”的状态,又强调“武力俘获”的被动属性,多指战俘或受压迫者。
二、历史用法与文献例证
三、现代引申与使用场景
当代多用于比喻义,例如:
权威来源参考:词义解析综合自《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年)及《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2003年)释义条目。
“囚虏”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详细解析:
罪犯与俘虏的合称
指被关押的犯人和战争中被俘获的敌人。例如《后汉书·第五种传》中提到的“拔於囚虏之中”,即指从罪犯和俘虏群体中选拔人才。
单指俘虏
后逐渐演变为侧重指代“被俘者”。如宋代文天祥《闻马》诗序中“顷已为囚虏矣”,以及清代唐甄《潜书》中“身为囚虏”,均强调被敌方俘获的处境。
该词常被用于比喻受困于某种境况、失去自由的状态。例如描述个人被情感束缚,或社会群体受压迫的情形。
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在历史研究或文学创作中,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指代对象(如实际俘虏或象征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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