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家谓人世间七十二处神仙所居之地。《云笈七籤》卷二七:“七十二福地,在大地名山之间,上帝命真人治之,其间多得道之所。” 明 何景明 《三清山人歌》:“青蜺下望凭云烟,石壁中开日月悬。傍通七十二福地,白玉楼臺罗洞天。”
七十二福地是中国道教文化中的核心概念,指代传说中七十二处适合修炼、避世的灵秀之地。这一概念最早见于唐代杜光庭编撰的《洞天福地记》,后收录于《云笈七签》卷二十七,与三十六洞天共同构成道教“洞天福地”体系。据《汉语大词典》释义,“福地”本义为“安乐之地”,后特指道教修行者认为的“灵气汇聚、灾厄不侵”的特殊地理空间。
从宗教实践角度,七十二福地的分布具有鲜明的地理特征,多位于名山洞穴之间,如道教典籍记载的地肺山(今江苏句容茅山)、盖竹山(浙江临海)等。宋代《太平御览》引《名山记》称,这些区域“地脉通灵,上应星宿”,修行者在此可“避兵火之灾,得长生之道”。明代《道藏》进一步将福地与具体修炼方法对应,强调“择福地而居”是道教内丹术的重要前提。
现代研究表明,七十二福地的形成与古代中国“天人合一”思想密切相关。北京大学哲学系《道教文化研究》指出,该体系通过地理标识构建了道教“神圣空间观”,反映了古人对于自然环境的认知与精神寄托。在文化传播层面,这一概念深刻影响了山水诗画创作,如元代黄公望《富春山居图》中描绘的严子陵钓台,即属道教认定的福地区域。
“七十二福地”是道教文化中的重要概念,指人世间七十二处神仙居住或修道者修炼的圣地。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源自道教典籍《云笈七籤》卷二七,指分布于大地名山之间的七十二处灵秀之地,由“上帝命真人治之”,是修道者得道成仙的理想场所。
二、典籍与记载
三、部分福地举例 根据典籍与地方志记载,七十二福地包括:
四、相关体系与意义 道教将神圣空间分为“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等多个层级。福地作为洞天的补充,多分布于名山之间,是修道者吸收天地灵气、提升修为的重要场所。
说明:由于不同文献对部分福地的地理位置存在差异(如“花果山”有河南宜阳与江苏连云港等说法),实际研究中需结合地方志和考古资料进一步考证。完整名录可参考《云笈七籤》或道教地理研究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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