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 南诏 官名。 五代 何光远 《鉴戒录·布燮朝》:“南蛮所都之地,号曰 长和国 ,呼宰相为布燮。”《新唐书·南蛮传上·南诏》:“﹝ 南詔 ﹞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 唐 宰相也。”
布燮是古代中国西南地区南诏国(738-937年)特有的官职名称,属清平官(相当于宰相)之下的核心决策层成员,负责参与国政机要、起草文书诏令等事务。其名称源于南诏语言,具有鲜明的民族政权特色,现代汉语中已不作为通用词汇使用。
本义与职能
“布燮”音译自南诏语,专指南诏王廷中辅佐清平官的高级文职官员。《蛮书》记载其职能为“佐清平官决国事,掌文书机宜”,相当于中枢机构的秘书长或参议大臣,拥有行政决策参与权与文书起草权。
词源构成
组合后体现“执掌协调”的职权特征,反映南诏政权对汉文化的吸收融合。
南诏实行“清平官—布燮—久赞”三级辅政体系:
布燮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职位,需精通汉文与南诏文,负责外交文书(如《南诏德化碑》即由布燮参与撰写)及政令传达。
随着南诏政权灭亡(937年),其官职体系瓦解,“布燮”一词退出日常使用,仅存于历史文献。
该词是研究南诏政治制度、语言接触史的重要标本,多见于民族史专著(如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2版,“燮”字条;南诏官职体系见“南诏”词条。
樊绰《蛮书·南蛮条教》(中华书局校注本),卷三职官制度。
李昆声《南诏史稿》(民族出版社),第五章“南诏政治制度”。
马长寿《南诏国内的部族组成与奴隶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附录“南诏官制译名考”。
“布燮”是古代中国西南地区南诏国及后续政权中的官职名称,具体解释如下:
总结来看,“布燮”是南诏至大理国时期的高阶官职,职能涵盖国家决策与治理,字义与职责均体现调和与管理的核心特点。需注意,部分网页提及的“比喻复杂难辨”属于引申或误读,主要含义仍为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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