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ully and humilate] 欺压;凌辱
欺凌属员
欺压凌辱。 唐 孙鲂 《柳》诗:“颠狂絮落还堪恨,分外欺凌寂寞人。” 宋 林逋 《百舌》诗:“欺凌红杏从头宿,讽刺黄鸝趁背飞。”《红楼梦》第一○二回:“那些家人在外招摇撞骗,欺凌属员。”
欺凌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欺"与"凌"两个语素构成。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释义,"欺"指用蛮横无理的手段侵犯、压迫或侮辱,"凌"本义指冰,引申为压迫、侵犯之意,二者组合后词义强化,特指以强势压制弱势的持续性侵害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大词典》将该词界定为"通过力量或地位的优势,对处于劣势者实施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强调行为具有重复性、故意性特征,常见于校园、职场等封闭场域的人际关系失衡场景。
从构词法分析,"欺凌"属于并列式合成词,两个语素通过近义叠加构成新词。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指出,该词在古代文献中最早见于《汉书·刑法志》"豪强欺凌",现代汉语中词义范围已扩展到包括语言侮辱、社交排斥、网络暴力等非物质伤害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律语境中的欺凌行为需同时具备三个要件: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受害人处于难以反抗的境地、损害结果达到法定标准。这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定义的"学生欺凌"条款形成法理呼应。
中国教育学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显示,现代教育体系中将欺凌细分为肢体欺凌(23%)、言语欺凌(35%)、关系欺凌(28%)和网络欺凌(14%)四种类型,这种分类已被写入《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实施细则。
欺凌(qī líng)指通过身体、言语或心理手段,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或压迫的行为,通常表现为力量不均衡的恃强凌弱。以下是其核心内涵及特点:
如需进一步了解法律界定或具体案例,可参考权威法律文件或教育部门发布的校园欺凌防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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