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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鞠的意思、乞鞠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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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鞠的解释

见“ 乞鞫 ”。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乞鞠,汉语词汇,读音为qǐ jū,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的专业术语,指案件判决后当事人或其亲属向官府请求复审的法律程序。该词最早见于秦汉时期的律法文献,《说文解字》释“乞”为“求也”,“鞠”通“鞫”,意为“穷理罪案”。

从词义构成看,“乞”表示主动请求的行为,“鞠”则指案件审讯的完整过程。《周礼·秋官·小司寇》中记载:“凡万民之不服而有狱讼者,听而断之;其不能断者,以告于王而再听之。”可见乞鞠制度源于周代的复审程序。

在汉代司法实践中,《二年律令·具律》明确规定:“乞鞠者,各辞在所县道,县道官令、长、丞谨听,书其气(乞)鞠,上狱属所二千石官。”这说明当事人需逐级上诉,且程序具有书面审查特征。

唐代《狱官令》进一步细化规则:“诸犯罪者,徒以上,各呼囚及其家属具告罪名。若不服者,听其自理,更为审详。”表明乞鞠制度已发展出明确的时效限制与复核程序。

现代法制史研究指出,乞鞠制度体现了古代司法体系中“慎刑”思想,其程序设置对当代刑事申诉制度具有历史参照价值(参考:《中国法制通史》秦汉卷,商务印书馆;《古代司法术语考释》,中华书局)。

网络扩展解释

“乞鞠”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古代词汇,具体解释需结合语境:

一、法律术语(主要含义)

起源与定义
“乞鞠”是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指犯人或其家属在判决后法定期限内请求复审的行为。根据《秦简·法律答词》记载,官府仅在判决完成后受理此类请求,且需严格遵循流程:“狱已断乃听”,即判决生效后才启动复审。

实施特点

  1. 时限性: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如汉代规定判决后三个月内可“乞鞠”。
  2. 对象限制:既可本人申请,也可由他人代为请求(“为人乞鞫”)。
  3. 程序规范:复审需经官府审查,并非所有请求都会被受理。

二、其他语境下的延伸含义

  1. 谦卑请求
    部分现代词典将其引申为成语,表示低声下气地恳求帮助或宽恕,如“乞求时鞠躬以示谦卑”。但此用法缺乏广泛历史文献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义的衍生解释。

  2. 通假用法
    古文中“乞鞠”与“乞鞫”相通,均指向法律复审制度。


三、使用建议

建议通过权威历史文献(如《睡虎地秦墓竹简》)进一步考证其法律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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