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货的意思、弃货的详细解释
弃货的解释
[derelict] 被物主自愿放弃的或有意抛弃的不打算再取回的某种东西
词语分解
- 弃的解释 弃 ì 舍去,扔掉: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取 笔画数:; 部首:廾; 笔顺编号:
- 货的解释 货 (貨) ò 商品:货物。货主。货位。货栈。 钱币:货币。通货。 卖:货殖(经商)。货卖。 贿赂。 骂人或开玩笑的话:蠢货。宝货。 笔画数:; 部首:贝; 笔顺编号:
专业解析
“弃货”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行业背景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主动放弃或遗弃货物的行为。该词主要用于国际贸易、物流和法律领域,其具体内涵可从以下角度阐释:
一、 核心释义与使用场景
“弃货”指货物所有权人(如进口商、货主)因特定原因,主动决定不再提取或处置已抵达目的地的货物,并放弃对该货物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常见场景包括:
- 商业亏损考量:当货物到港后,若市场价值低于需支付的关税、仓储费、物流费等总和,货主可能选择弃货以减少损失。例如:低价值商品遭遇高额滞港费时。
- 货物严重损坏:运输途中若货物发生不可修复的损毁(如受潮变质、碰撞破裂),失去使用或销售价值,货主可能直接弃置。
- 法律合规风险:涉及侵权商品(仿牌)、违禁品或无法通过海关检验检疫的货物,货主为避免处罚而放弃所有权。
二、 法律内涵与权责关系
从物权法角度看,“弃货”是所有权人单方面处分财产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包括:
- 所有权转移:弃置后货物通常由港口、海关或承运方依法处理(如拍卖、销毁),原货主丧失所有权。
- 费用承担:即使弃货,货主仍需结清此前产生的运输、仓储等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87条及运输合同约定)。
- 环保责任:若弃置货物属危险品或污染物,货主可能需承担后续处置费用及环境责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三、 行业术语辨析
需区别于相近概念:
- 与“退运”对比:退运指将货物返还发货地,货主仍保留所有权;弃货则是彻底放弃所有权。
- 与“无主货”对比:无主货多因无法联系货主产生,弃货则是货主主动行为。
权威参考来源:
-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INCOTERMS 2020)中对买卖双方风险转移节点的界定,涉及弃货决策的权责划分(国际商会发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规定超期未报关货物及弃货的处理程序(中国人大网法律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四十条:明确所有权人对动产的自愿放弃权利(中国政府网民法典全文)。
注:因“弃货”属专业领域术语,未收录于《现代汉语词典》等通用语文辞书,其释义需结合行业规范及法律条文综合界定。
网络扩展解释
“弃货”是一个汉语词语,具体解释如下:
定义
指被物主自愿放弃或有意抛弃的物品,且物主不打算再取回。该词由“弃”(放弃)和“货”(货物、物品)组成,强调物品被主动舍弃的状态。
应用场景
-
经济/投资领域
如例句:“投资者弃货币市场基金而去”,指投资者主动抛售持有的基金份额。
-
法律/刑事案件
例如:“犯罪嫌疑人抢走货车后弃货逃跑”,指作案后主动丢弃赃物。
特点
- 主动性:物主对物品的放弃行为是主观意愿。
- 不可逆性:通常伴随不再追回或使用的意图。
补充说明
该词属于书面用语,日常使用频率较低,更多出现在法律文书或特定行业表述中。近义词如“废弃品”“遗弃物”,但“弃货”更强调物品本身的商品或货物属性。
别人正在浏览...
暗緑稀红百穿饱嗅蹩脚货不道的草木灰忏拔缠令朝骖摛华蹈壅大廷诋挫端称嘟嘟哝哝法律文件凡猥封己分国逢泽葛茀祼鬯贺兔头黄包车互市剪钱坚贞不屈鸡骨支床鯨鯤进退裕如迥邃济如旷度理屈厘任卵盐泥泥牛胶疲乏棋布错峙气格罄穷邛崃坂蚑行蛲动全佑确乎不拔烧刀蜃炭时材松涛索郎泰平投营望而却步玩器未渠已文弱闲独象舆销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