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平庸鄙陋。《晋书·刘寔传》:“夫一时在官之人,虽杂有凡猥之才,其中贤明者亦多矣,岂可谓皆不知让贤为贵邪!” 宋 苏辙 《论冬温无冰札子》:“兼其人物凡猥,学术荒谬,而寘之太常礼乐之地,命下之日,士人无不掩口窃笑。” 清 刘大櫆 《徐昆山文序》:“余谓自古文章之传於后世,不在圣明之作述,则必在英雄豪杰高隐旷达之士之所为,而齷齪凡猥奔趋荣利之辈,卒归泯灭,无一存者。”
(2).平常的人。 晋 葛洪 《抱朴子·塞难》:“率有经俗之才,当涂之伎,涉览篇籍助教之书,以料人理之近易,辨凡猥之所惑。”《晋书·杨方传》:“此子开拔有志,意只言异於凡猥耳,不图伟才如此。”
“凡猥”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以下详细释义:
指言辞或行为粗俗下流,不符合社会礼仪规范,带有贬义色彩。
核心语义
形容平庸鄙陋,多用于批评言语粗鄙、举止不雅的行为。例如《晋书·刘寔传》中提到“凡猥之才”,即指平庸低劣之人。
引申含义
在部分古籍中也可指代平常的人,如晋代葛洪《抱朴子》用“凡猥”对比突出杰出者。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更多见于古籍或特定语境下的书面表达。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用例,可参考《晋书》《抱朴子》等文献。
“凡猥”是一种贬义词汇,用来形容言辞或行为下流、低级、不雅。通常用来指称具有猥亵、恶意言谈或行为的人。
“凡猥”的部首分别是 “几” 和 “犬”,笔画总共为12画。
“凡猥”源于古汉语,结合了“凡”和“猥”两个字。它们的意思和用法都可追溯到古代。而将两个字组合在一起,表示文言文中具有“下流”、“不雅”之意。
在繁体中,“凡猥”字的写法并无变化,仍然是“凡猥”。
在古代,汉字的形状和写法与现在有所不同。然而,“凡猥”的字形在古代和现代并无明显差异。
1. 他的言辞凡猥,毫无教养。
2. 这种低俗的笑话实在是太凡猥了。
3. 我们需要制定一些法律来禁止凡猥言语和行为的传播。
1. 凡猥言语
2. 凡猥行为
3. 凡猥笑话
1. 下流
2. 猥亵
3. 色情
1. 温文尔雅
2. 端庄
3. 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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