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示切实负责的保证书。 清 林则徐 《复奏责令夷人出结甫经遵依片》:“即经諭令夷人,务即出具嗣后永不夹带鸦片切结呈送。”《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七三回:“﹝ 符弥轩 ﹞又当众写了孝养无亏的切结。”
“切结”是现代汉语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书面用语,指当事人为明确责任或承诺义务所签署的保证文件。其核心含义包含三个层面:
法律效力属性
根据《重編國語辭典》修订本释义,切结指“经立约人亲自签署,表明自愿承担责任的具结书”(https://dict.revised.moe.edu.tw/dictView.jsp?ID=113503&la=0&powerMode=0)。该文书需明确记载承诺事项,常见于司法程序、行政申请等场景。
词源构成解析
“切”取“切实、确凿”之意,“结”为“缔结约定”的简写,二字组合体现契约的严谨性。此构词法符合《现代汉语词典》对法律文书的命名规则,强调文本的不可撤销性(https://www.moedict.tw/%E5%88%87%E7%B5%90)。
实际应用范畴
包括但不限于:遗产放弃切结书、医疗手术同意切结书、工程质量保证切结书等。例如台湾行政部门要求特定证件补办时,需提交“遗失切结书”作为法律责任声明文件(https://www.ris.gov.tw/documents/data/5/2/apply_checklist.pdf)。
“切结”是一个具有历史和法律文书性质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具体解释如下:
“切结”指当事人出具的书面保证或承诺文件,用于声明对某事项负责或履行义务。该词源于古代文言文,现代多称为“保证书”或“承诺书”。例如,清代林则徐曾要求外商签署“永不夹带鸦片”的切结。
如今“切结”多用于正式文件或特定场景,如:
部分资料将“切结”拆解为“密切结合”的成语(如形容人际关系),但此用法较少见,且缺乏权威文献支持。主流含义仍以书面保证文件为主。
如需进一步了解历史案例或具体格式,可参考清代档案或法律文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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