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科举制度,生员经岁、科两试成绩优秀者,增生可依次升廪生,谓之“补廩”。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吏部一·监生选正官》:“近年准贡事起,初犹以实廩,十年科举三次者加纳,既而甫补廩未科举者亦滥觴矣。”《儒林外史》第十三回:“小弟补廩二十四年,蒙歷任宗师的青目,共考过六七个案首,只是科场不利,不胜惭愧!”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英杰归真》:“官爵既明,而士阶未晓,谓何以秀才为秀士,以补廩为俊士,以拔贡为杰士,以举人为约士,以进士为达士,以翰林为国士乎?”参见“ 补增 ”。
“补廪”是明清科举制度中的术语,指生员(即通过科举初级考试的读书人)通过考核晋升为廪生的过程。具体解释如下:
定义与背景
在明清时期,生员分为三个等级:廪生、增生和附生。其中,廪生是最高等级,享受官府发放的廪米(生活补贴)并承担一定职责;增生次之,无廪米但可候补廪生资格。通过“补廪”,成绩优秀的增生可依次晋升为廪生。
考核方式
晋升需通过“岁试”和“科试”两类考试。岁试由学政主持,考核生员的学业水平;科试则用于选拔参加乡试(省级考试)的资格。两试成绩优异者,方有机会补廪。
意义与作用
补廪不仅是身份和待遇的提升(如获得廪米),也意味着更接近科举的更高层级(如举人、进士)。这一制度体现了科举体系中“择优递补”的竞争机制。
以上解释综合了明清科举制度的基本运作规则,具体可参考历史文献或权威词典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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