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诗·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 召伯 所茇。” 郑玄 笺:“ 召伯 听男女之讼,不重烦劳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国人被其德,説其化,思其人,敬其树。”遂以“讼棠”指政简刑清、人民仰戴的官府。 宋 洪适 《贺方镇江启》:“讼棠可款,曾无步武之遥;荫樾焉依,更借齿牙之助。”
“讼棠”是一个源自《诗经》的典故性词汇,其含义与古代官员的德行及治理方式相关。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词源典故
出自《诗经·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据汉代郑玄注解,周朝召伯(召公奭)为体恤百姓,常在甘棠树下处理民间诉讼,避免劳民伤财。百姓感念其德政,爱屋及乌地保护这棵树,从而衍生出“讼棠”一词。
基本释义
指代政令简约、刑罚清明且受百姓爱戴的官府或官员。例如宋代洪适《贺方镇江启》中“讼棠可款”即用此典,暗含对官员治理能力的赞誉。
引申内涵
用法特点
属典雅书面用语,多见于历史文献或颂扬性文体,现代使用较少。相关词还有“棠荫”(喻德政庇佑)、“棠颂”(赞颂德政的诗文)等。
这一典故体现了中国古代“以民为本”的政治理想,成为评判官员政绩的文化符号。如需更深入解读,可参考《毛诗正义》等注疏文献。
讼棠,是一个古代汉字词语,拆分为“讠”和“木”两部分。其中,“讠”是现代汉字的部首之一,表示与言语有关的意思,而“木”则是代表木头。
讼棠的来源可以追溯到《诗经》中的《讼》,其中有一句“世之不存,言之不信”,意为时代中没有什么人言语可以取信,没有律法约束下的有效沟通。《诗经》还提到“棠”,是指一种木材,常用于建筑、器物等方面。
在繁体字中,讼棠的写法保持不变。
古时候汉字写法中,讼棠的表现形式稍有不同,它的旧字形为“訟檮”。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笔画的书写方式发生了改变。
以下是一些关于讼棠的例句:
1. 讼棠之草,留我九畴(《九畴山谣》):指讼棠上长满了杂草,比喻言语乱飞,无人能有所取信。
2. 讼棠,木也,伐之樵矣(《吴越春秋·吴太伯本纪》):比喻诉讼已经达到极点,无法挽回。
讼棠的组词有讼棠草、讼棠上、讼棠之草等。
与讼棠相关的近义词有讼纠、诉讼、争辩等,反义词则可包括和解、调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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