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解说经书。《墨子·耕柱》:“能谈辩者谈辩,能説书者説书,能从事者从事,然后义事成也。” 宋 王安石 《都官郎中致仕周公墓志铭》:“故相 张士逊 荐公説书国学,且諭公见执政,公固谢之。” 清 叶廷琯 《吹网录·史载之方题跋》:“ 太祖 召 郭无为 於 崇政殿 説书。”
2.官名。专司在帝王之侧讲说经书。《宋史·职官志二》:“ 崇政殿 説书:掌进读书史,讲释经义,备顾问应对。”《续资治通鉴·元顺帝至正十一年》:“徵 建寧 处士 彭炳 为 端本堂 説书。” 清 袁枚 《随园随笔·官职上》:“ 宋 、 金 、 元 皆有 崇政殿 説书之官,其职有类经筵讲官而秩稍卑, 程伊川 、 杨龟山 、 游酢 皆为此官。”
3.论说书法。 唐 颜真卿 《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记》:“予传授笔法之老舅 彦远 曰:‘吾闻昔日説书,若学有工而跡不至。’”
4.表演评书、评话、弹词等。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听稗》:“兄可知道 泰州 柳敬亭 ,説书最妙。”《老残游记》第二回:“明儿 白妞 説书,我们可以不必做生意,来听书罢。” 陈登科 《风雷》第一部第五三章:“每天晚上,总有这么几个不三不四的人,跑来听 黄三 说书。”
"説书"(简体作"说书")是汉语中具有双重含义的复合词,其释义可分为两个主要方向:
一、曲艺表演形式 作为中国传统口头讲说艺术,《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定义其为"用说唱形式表演长篇故事的曲艺形式",特指宋元时期形成的曲种。《中国曲艺志》记载其表演形式包含散韵结合的叙事方式,表演者以醒木、折扇为道具,通过声调变化和肢体语言演绎历史演义、侠义公案等题材。明代《西湖游览志余》提及"说书"在勾栏瓦舍的盛行状况,现代北方评书与南方评话均属此范畴。
二、经籍阐释行为 据《汉语大词典》考释,该词源可追溯至《墨子·耕柱》"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此处指对经典文献的讲解与阐发。汉代经学传承中,"说书"特指儒生对《尚书》等典籍的训诂解读,如《后汉书·杨震传》载"隐居教授,说书不辍",体现其学术传播功能。清代章学诚《文史通义》强调这种解经活动需遵循"述而不作"的原则。
主要参考资料:
“説书”(现多写作“说书”)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在不同历史时期和语境中有不同解释,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指以口头讲说故事为主的表演艺术,属于说唱曲艺的一种。其特点包括:
解说经书
先秦至宋代指讲解儒家经典,如《墨子·耕柱》提到“能说书者说书”,强调学术传播功能。
官职名称
宋代设“崇政殿说书”,专为帝王讲解经史,如程颢、杨时曾任此职。
论说书法
唐代指书法理论的探讨,如颜真卿《张长史十二意笔法记》中提及“说书”与笔法传承的关系。
该词从早期的学术讲解(经书、书法)逐渐转向大众娱乐(曲艺),反映了文化传播方式的变化。现代语境下,“说书”主要指曲艺表演,其他含义多用于历史文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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