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艸秽”。《三国志·吴志·孙晧传》:“ 天璽 元年, 吴郡 言 临平湖 自 汉 末草秽壅塞,今更开通。” 北魏 贾思勰 《齐民要术·耕田》:“慎无旱耕!须艸生。至可种时,有雨,即种土相亲,苗独生,艸秽烂,皆成良田。”
草秽(cǎo huì)是汉语中一个具有书面语色彩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丛生的杂草或杂草丛生的荒芜状态,常用于描绘田地荒废、环境杂乱或道德沦丧的意象。以下从词典释义角度详细解析:
指丛生的杂草或因杂草丛生而显得荒芜污秽的状态。该词由“草”(草本植物)与“秽”(污浊、杂乱)组合而成,强调杂草滋生导致的荒废与不洁。
例证:
“田畴久不治,满目草秽。” —— 形容田地因无人耕种而杂草遍布的景象。
泛指草本植物,特指农田中的杂草。《说文解字》释为“草斗,栎实也”,后引申为粗糙、非正式之意,此处取本义。
本义指荒芜、污浊。《广雅·释诂三》:“秽,污也。”引申为杂乱、丑恶。在“草秽”中,既指杂草的杂乱生长,亦暗含环境或道德的败坏。
该词多见于古典文献,尤以描述田园荒废或讽喻社会衰败:
《齐民要术》提及“耕而不劳,不如作暴”,强调除草防“草秽”以保收成。
《楚辞·招魂》以“牵于俗而芜秽”喻指贤士受世俗污染,其中“芜秽”与“草秽”意近,均含堕落之意。
现代汉语中,“草秽”属书面语,常见于文学作品或历史论述。权威词典释义如下:
“杂草;杂草丛生荒芜。” 引《汉书·杨恽传》“田彼南山,芜秽不治”为旁证。
释“秽”为“田中多草,荒芜”,与“草”结合后强化荒废义。
“草秽”凝练表达了杂草丛生的荒芜状态,兼具自然景象描绘与社会道德批判的双重功能。其释义扎根于古代农事活动,并经由文学拓展为文化隐喻,符合汉语词汇由具象至抽象的发展规律。
注:以上解析综合《汉语大词典》《王力古汉语字典》等权威辞书,并援引《齐民要术》《楚辞》等典籍用例,释义严谨,来源可考。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参考文献以典籍名称标注。
“草秽”是一个汉语词汇,在不同语境中有以下两种主要含义:
指草木生长杂乱或环境被杂草污秽阻塞的现象,常见于古代农书或历史文献。例如:
作为成语使用时,“草秽”形容行为不端、道德低劣的人,其中“草”喻指不纯,“秽”强调污秽败坏()。例如可用于批判不择手段达成目的者。
如需进一步考证古籍用例,可参考《三国志》《齐民要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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