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捕。《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尽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繫之 河内 。” 宋 秦观 《盗贼中》:“一旦收捕,纳於虎穴中者, 尹赏 之治 长安 也。” 清 唐孙华 《闻毁明逆阉魏忠贤墓》诗:“赤车徧收捕,緹骑走四方。”
"收捕"是一个汉语动词,其核心含义为逮捕、捉拿,指官方或有权机构对特定对象(通常指罪犯、嫌犯或特定目标)进行抓捕的行为。以下从词典角度详细解释其含义与用法:
逮捕捉拿
指执法机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逃犯实施抓捕的行动。强调行为的强制性与合法性,常用于司法、治安语境。
例:官府下令收捕在逃人犯。
收监拘押
在逮捕后进一步将对象关押至监狱或看守所,包含"抓捕"与"羁押"的双重含义。
例:罪犯被收捕后囚于县狱。
此处意为"拘束""控制",引申为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汉语大词典》"收"字第12义项)。
直接指"捉拿""缉拿"(《汉语大词典》"捕"字第1义项)。
二字组合强化了"通过强制手段控制目标"的动作。
《水浒传》第二十二回:
"知县本不肯行移,只要朦胧做在唐牛儿身上,日后自慢慢地出他。怎当这张文远立主文案,唆使阎婆上厅只管来告。知县情知阻当不住,只得押纸公文,差三两个做公的去宋家庄收捕宋江。"
→注:此处指官府差役奉命捉拿宋江。
《汉书·酷吏传》:
"吏因收捕亲党。"
→注:记载汉代官吏逮捕犯人及其亲属的史实。
现代汉语中,"收捕"多用于历史叙述、文学作品或法律文书中,日常口语较少使用。其近义词包括逮捕、缉拿、拘捕等,但"收捕"更侧重描述完整过程(从搜寻到捕获)。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 "收捕"词条:
释义为"逮捕;捉拿",引《水浒传》《汉书》为例证。
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出版,第6卷第128页。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标注"收捕"为动宾结构复合词,释义"拘捕"。
来源:商务印书馆,2014年修订版,第1423页。
《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张政烺主编):
提及"收捕"为古代司法程序术语,属地方官吏职责。
来源:北京出版社,2015年,第309页。
例:警方收捕贩毒团伙成员。(仿古用法)
“收捕”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收捕”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违法者进行拘捕、逮捕的行为,通常由执法部门依法执行,以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并为后续调查和审判提供条件。
法律行动属性
延伸含义
若需引用古籍原文或了解具体案例,可参考《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或宋·秦观相关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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