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 miss the person or opportunity;just miss sb.or sth.at close range] 当面错过好机会
机会难得,幸勿失之交臂
[孔子对 颜渊说:]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与!——《庄子·田子方》
这个千载一时的机会,便失之交臂。(交臂:擦肩而过。)——清· 梁启超《民国初年之币制改革》
亦作“ 失诸交臂 ”。谓当面错过机会。语本《庄子·田子方》:“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 王先谦 集解:“虽吾汝终身相与,不啻把一臂而失之,言其暂也。”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一》:“用人者不务取其大而专取小知,则卓犖俊伟之材失之交臂矣。” 郭沫若 《历史人物·鲁迅与王国维》:“这些往事,我今天来重提,只是表明我自己的遗憾。我与 鲁迅 的见面,真真可以说是失诸交臂。”
“失之交臂”是一个汉语成语,意为“因疏忽或错失时机而未能相遇或达成目标”,通常用来形容因客观或主观原因造成的遗憾结果。其字面解释为“双方擦肩而过时失去接触”,引申为“错过重要的人或事”。
从构词法分析,“失之”表示“失去”,“交臂”指“胳膊相碰”,出自《庄子·田子方》“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原指圣人之道难以把握,后演变为现代语义。该成语在语法中多作谓语、宾语,常见用法如“与机会失之交臂”“两人因误会失之交臂”等。
权威词典对其解释高度一致,《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定义为“形容当面错过好机会”[来源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成语规范词典》特别强调其“包含未能把握时机的遗憾感”[来源2]。商务印书馆《汉语成语考释词典》指出该成语源自《庄子》典故,并通过清代小说《镜花缘》等文献完成语义演变[来源3]。
语言学家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分析其语用特征时强调,该成语多用于书面语境,常与“机会”“缘分”“良机”等抽象名词搭配,具有明显的惋惜情感色彩。近义词“坐失良机”侧重主观不作为,“失之交臂”则包含客观错过的可能性;反义词“不期而遇”则强调意外相遇的积极意义。
“失之交臂”是一个汉语成语,以下为详细解释:
指当面错过机会,比喻因疏忽或未能及时行动而错失本可抓住的事物。原意是“擦肩而过”,引申为机会稍纵即逝。
最早出自《庄子·田子方》:“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与?”(意为我一生与你相处,却像擦肩而过般失去你,岂不可悲?)。
通过整合多来源信息,可全面理解该成语的语境与用法。如需更多例句或典故细节,可参考《庄子》原文或成语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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