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树立威信。《韩非子·说疑》:“为人臣者……有务解免赦罪狱以事威者。”
“事威”是一个相对生僻的文言词汇,主要见于古代文献,其核心含义与现代汉语的常用词汇有较大差异。根据古代汉语典籍的用法,“事威”主要包含以下两层意思:
树立、施行威势或刑罚
这是“事威”最核心的含义。“事”在此处作动词,有“从事”、“施行”之意;“威”则指威势、威严,尤其侧重于通过刑罚等手段建立的威慑力。
例证与来源:
《韩非子·五蠹》中明确提出:“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故法不败而群官无奸诈矣……事威 而严刑,故民莫敢为非。” 这里,“事威”与“严刑”并举,清晰地指向统治者施行严刑峻法以建立和维护其统治权威的行为。该句强调君主应依靠法律(法)和权术(术)治国,通过“事威”(施行威势/刑罚)和“严刑”来震慑臣民,使其不敢作奸犯科。(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可引用的现代规范网页链接,此处标注文献出处。权威解读可参考中华书局或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点校本及研究著作)。
侍奉、敬畏有威势者
在特定语境下,“事”亦可引申为“侍奉”、“服事”;“威”指有威势、地位尊崇的人(如君主、尊长)。此时“事威”意为侍奉或敬畏权威者。
例证与来源:
此用法虽不如上一种常见,但在分析某些涉及君臣、尊卑关系的古文时可能遇到。其语义需结合上下文具体判断。理解此义需参考古代礼法制度中关于尊卑、君臣纲常的论述,如《礼记》等典籍中关于“尊尊”、“事上”的理念。(注:同上,需查阅权威古籍版本及注疏)。
“事威”一词主要活跃于先秦及秦汉时期的法家、史家文献中,尤以《韩非子》的论述最为典型和重要。其核心意义在于“施行威势(尤指刑罚)” ,是古代统治者强化集权、驾驭臣民的一种统治策略。次要含义“侍奉权威者” 则体现了古代社会等级制度下的行为规范。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基本不再使用,属于历史词汇范畴。
“事威”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角度解析:
事威意为“树立威信”,指通过特定行为或手段建立权威感。该词最早见于《韩非子·说疑》:“为人臣者……有务解免赦罪狱以事威者。”
事
在此作动词,指“从事、施行”,如《韩非子》中的用法体现为通过具体行为(如赦免罪狱)达成目的。
威
指威信、威严,包含力量与敬畏的双重含义,如《汉典》解释为“使人敬畏的气魄”(),《说文解字》释作“畏也”()。
该词源自法家典籍,反映了古代政治思想中通过法律手段(如赦免罪责)巩固统治权威的策略。韩非子主张臣子应通过此类行为强化君主权威,属权术思想的体现。
现代汉语中,“事威”一词较为罕见,多用于文言或学术讨论。如需表达类似含义,可使用“立威”“树威”等更通用的表述。
注:以上解释综合了《韩非子》原典及权威字典释义,其他网络资料因权威性较低未直接引用,仅作辅助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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