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须十名书吏缮写的文稿。语出《后汉书·列女传·董祀妻》:“ 文姬 曰:‘昔亡父赐书四千许卷,流离涂炭,罔有存者。今所诵忆裁四百餘篇耳。’ 操 曰:‘今当使十吏就夫人写之。’”后多用作女子博学强记之典。 明 李东阳 《断弦曲》:“生书五经碑,死给十吏札;阿女有父能,八分乃遗法。”
“十吏札”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与典故可结合多源信息解析如下:
指需要十名书吏共同缮写的文稿,出自《后汉书·列女传·董祀妻》中蔡文姬的典故。原指蔡文姬凭借记忆复述父亲遗失的典籍,需多名书吏记录,后引申为形容女子博学强记。
蔡文姬(东汉才女)在战乱中失去家藏书籍,曹操询问她是否记得内容。文姬表示能背诵四百余篇,曹操遂派十名书吏记录她口述的文稿。这一事件成为“十吏札”的出处,凸显文姬的学识与记忆力。
部分资料(如)提及“处罚人数众多”的释义,可能与原典存在偏差。建议优先参考《后汉书》及诗词用例的权威解释。
《十吏札》是指古代中国文学史上著名的章均所作的文集,是司马迁所著《史记》中的一部分。这个词提到了十个不同类型的札(纪录文书),其中包括了从政府官员到普通百姓所使用的不同种类的札。
根据《康熙字典》,《十吏札》的拆分是:
《十吏札》最早出现在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中,是他对于政府官员和普通人民生活的描写和纪录。司马迁生活在公元前2世纪,他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历史学家和文学家,他的作品对于后世的历史研究和文学创作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十吏札》的繁体字是《十吏劄》。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中,字形和现代有所不同。对于《十吏札》而言,可以采用古代汉字的书写方式:“拾吏劄”。
他的文章中描写了许多《十吏札》中所涉及的各种情形。
十全十美、吏治、札记。
十官札份。
百姓札。
苞瓜辨对宾见不夷不惠尝谷冲达簇集村落倒纻翻机点字度己以绳废去附録附羶服田力穑箇时轨范归泉鲑羞还道汉咏后族黄香扇枕回访简捷了当金幌筋急九枝灯军牢康世窥逾隶楷立人乱箭攒心禄荫露影藏形毛太蒙古蜜饯民艰男德皮排铺舍前伐强唇劣嘴桥是桥,路是路挈领提纲穷溟忍心害理摄理适归庭皋媮惰吐放吐诉望获无政霞光乡行纤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