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臣民或藩属向君主进献的土产。语出《书·禹贡》:“ 禹 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汉书·匈奴传下》:“物土贡,制外内。” 颜师古 注:“物土贡者,各因其土所生之物而贡之也。” 宋 曾巩 《福州拟贡荔枝状》:“臣窃以《禹贡》 扬州 ‘厥包橘柚锡贡’,则百果之实列於土贡,所从来已久。” 宋 赵昇 《朝野类要·土贡》:“土贡,诸州岁贡土产之物也。即 夏禹 ‘任土作贡’之义。” 清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田制三》:“ 嘉靖 末行一条鞭法,通府州县十岁中夏税、秋粮存留起运之额,均徭、里甲、土贡、顾募、加银之例,一条总徵之。”
土贡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赋税形式,指地方臣属或藩属向君主进献当地特产、珍宝及财物。以下是综合相关信息的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土贡是古代地方政府或附属国向中央进贡本地特有物产(如农产品、手工艺品、珍宝等)的制度,属于早期赋税的原始形式。
历史起源
据《尚书·禹贡》记载,土贡制度可追溯至夏禹时期,其核心原则为“任土作贡”(根据土地物产确定贡品内容)。
发展脉络
唐代的规范化
唐代土贡制度最为完备:
经济意义
土贡推动了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如江南丝织、北方矿冶),但也加重民众负担,部分朝代出现“租自租、贡自贡”的苛征现象。
政治象征
通过进贡强化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体现“家天下”统治理念。
土贡作为中国古代重要的经济制度,兼具赋税功能和政治象征意义,其演变反映了中央集权与地方治理的互动。若需进一步了解唐代土贡的具体品类或管理细则,可参考《文献通考》《通典》等史籍。
《土贡》是一个汉字词语,多用于藏族地区,意为“土地贡奉”。在藏族信仰中,土贡是居民为了祈求土地神保佑而所供奉的物品。
《土贡》的部首是土,总共由5个笔画组成。
《土贡》源于藏语,是汉字对其音译而来的。在藏语中,它的发音为“道珍”,意为祭祀或供奉。
繁体字中的《土贡》为「塔貢」。
古代汉字的写法与现代略有不同,古时候《土贡》的写法为「吐贡」。此写法在《康熙字典》中有所记载。
1. 在藏族村庄中,人们每年都会举行盛大的土贡仪式,以表达对土地神的敬意。
2. 祭拜土贡是藏族人民传统的宗教仪式之一。
1. 土地贡奉
2. 土贡仪式
3. 土贡神
4. 贡献土地
5. 贡品
土地贡品
土地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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