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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评的意思、廷尉评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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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评的解释

见“ 廷尉平 ”。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廷尉评是中国古代司法体系中的官职名称,始设于汉代,主要负责案件审理的复核与评议工作。其名称由"廷尉"(中央最高司法机构)与"评"(评议审定)两部分构成,属廷尉属官系统,秩级约六百石。

该职官在唐代发展为"大理评事",《通典·职官七》记载:"汉置廷尉平,掌平决诏狱。隋炀帝置评事四十八人,大唐置十员,掌出使推按。"主要职责包括复核地方疑难案件、参与重大案件合议、监督司法程序等具体事务。

据《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廷尉评需通晓法律条文,定期参与"廷议"制度。东汉应劭《汉官仪》特别强调其选拔标准:"皆以明法律者为之",要求任职者具备扎实的法律素养。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廷尉评的意见对案件最终裁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魏晋南北朝时期,该职务发展为"廷尉三官"(正、监、平)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引如淳注:"廷尉正、监、平,今之三官也。皆天子命卿。"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古代司法权责的制衡理念。

网络扩展解释

“廷尉评”是古代汉语中的一个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一、基本含义

“廷尉评”指对官员或他人的行为进行公正评判。其中:

二、历史背景与演变

  1. 官职来源:该词与“廷尉平”同义,是汉代至隋唐时期的司法官职名,负责平决诏狱(皇帝交办的案件)。
  2. 设置变迁:
    • 汉宣帝时设左右廷尉平,东汉仅保留左平;
    • 魏晋后统称“廷尉评”,北魏至隋代延续此职,隋文帝一度废除,唐代改设“大理评事”。

三、使用场景

四、补充说明

如需进一步了解官职演变或具体古籍用例,可参考权威历史词典或汉代司法制度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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