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廷尉平 ”。
“廷尉評”是古代漢語中的一個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廷尉評”指對官員或他人的行為進行公正評判。其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官職演變或具體古籍用例,可參考權威曆史詞典或漢代司法制度相關研究。
《廷尉評》是一個成語,常用于形容公正、公平的審判。它來源于中國古代刑名制度中的兩個重要官職,廷史和廷尉。這個成語中的“廷”指的是舊時官府中的大審判廳,而“尉”則是指官吏。因此,廷尉評原意是“大審判官的裁決和判決”,後來引申為公正的審判或評價。
《廷尉評》中的第一個字“廷”是由“廣”和“幹”兩個部首組成。它的總筆畫數是7畫。
第二個字“尉”由“小人”和“寸”兩個部首組成。它的總筆畫數是11畫。
《廷尉評》最早見于《荀子·大略》一書中,其用法是贊美公正的官員。後來這個成語逐漸廣泛流傳開來,并成為中國文化中的常用詞彙。
《廷尉評》的繁體字為「廷尉評」,與簡體字形式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常常和現代不同。根據曆史記載,古時候的《廷尉評》寫作「廷衛評」,其中的“尉”字寫作“衛”。
1. 在這個國家,每次審判都能夠體現出《廷尉評》的精神。
2. 這個法官以他的公正和正義,成為了當代《廷尉評》的典範。
1. 裁判:指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裁決。
2. 公正:指不偏不倚、具有公平正義的态度和行為。
3. 審判:指對案件進行法律審理和判決。
1. 公斷:指公正地斷定或解決争議。
2. 公審:指公開進行的審判。
1. 偏私:指偏向一方或特定利益的判決、評價。
2. 偏袒:指對某一方持有偏袒和偏愛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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