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魏 崔亮 所创的选官制度。不问贤愚,专以年资深浅为录用标准。《魏书·崔亮传》:“ 亮 乃奏为格制,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虽復官须此人,停日后者终於不得;庸才下品,年月久者灼然先用。沉滞者皆称其能。 亮 外甥司空諮议 刘景安 书规 亮 曰:‘……宜须改张易调,如之何反为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谁復修厉名行哉!’”参阅 清 顾炎武 《日知录·停年格》。
停年格是中国古代官员选拔制度中的一种考绩方式,其核心是以任职年限作为官吏晋升的主要标准。该制度最早见于北魏时期,据《魏书·崔亮传》记载,吏部尚书崔亮为应对官员选拔压力,提出"不问士之贤愚,专以停解日月为断"的铨选规则。
从制度特征来看,停年格包含三个关键要素:1. 资历积累,官员需满足规定任期;2. 职位轮候,按年限排序候补;3. 考核简化,弱化政绩评价。这种"以年资代才能"的机制,在《文献通考·选举考》中被描述为"岁月序迁,贤愚同滞"的用人模式。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梁纪六》中评述该制度"虽庸才下品,年久则进阶;英俊之士,莫由自达",揭示了其抑制人才选拔的弊端。现代制度史研究指出,这种年资导向的晋升机制,客观上缓解了北魏后期的官场矛盾,但也导致行政效率下降,成为后世科举制度发展的重要历史参照。
“停年格”是北魏时期由吏部尚书崔亮创立的一种选官制度,核心是以官员的年资深浅作为选拔标准,而非个人才能或政绩。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含义
该制度规定官员晋升或职位补缺时,不同候选人的能力高低,仅依据其任职年限的累积时间(即“停解日月”)进行排序,年限越久者优先任用。这种“论资排辈”的方式旨在简化选拔流程,但也导致庸才占据高位。
历史背景与实施原因
影响与评价
停年格是古代官僚制度中“资历优先”的典型代表,反映了行政资源不足时的权宜之计,但其负面影响也揭示了人才选拔机制中能力与资历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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