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non-resident subcontractors
【经】 non-resident
contractor
【经】 entrepreneur
非居民承包商(Non-Resident Contractor)在跨境税务和商业语境中是一个特定概念,主要指向在中国境内提供工程作业、劳务服务或承包项目,但本身不具备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企业或实体。其核心含义和特征如下:
“非居民”身份界定
指依据中国税法,企业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在中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的境外企业。其税收居民身份判定遵循《企业所得税法》及税收协定规定,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标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承包商”的业务范围
涵盖在境内承揽的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如石油、天然气开发),或提供技术咨询、设计、培训等劳务服务。典型场景包括外资建筑公司承建国内基建项目、境外技术团队提供设备调试服务等。
纳税义务
非居民承包商因境内项目产生的所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按核定利润率10%-4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适用25%税率)和增值税(现行税率6%-9%,部分项目可简易计税)。若涉及税收协定优惠(如常设机构判定),需提交《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源泉扣缴机制
境内发包方(付款人)作为法定扣缴义务人,需在支付款项时预提税款(《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备案及扣缴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明确扣缴规则及申报流程。
官网政策库(搜索文件编号可查原文)
税收协定范本
中德、中美等双边协定对“常设机构”及承包工程时效的界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五条)。
专业税务释义
权威解读可参考《中国税收季度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编)中跨境劳务税务处理专题。
案例:德国A公司(无中国分支机构)承揽某风电项目安装工程,工期8个月。
税务处理:
- 因工期超183天,构成常设机构;
- 按项目利润缴纳25%企业所得税;
- 发包方支付进度款时扣缴6%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此定义及规则体系为跨境工程承包税务合规的基础框架,实务中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及地方税务机关执行口径综合判定。
“非居民承包商”是一个结合税务身份与工程承包属性的概念,需从法律、税务及业务范畴综合理解:
因此,非居民承包商通常指在项目所在国未设立常设机构的外国企业或个人,以跨境方式承接当地工程项目或服务。
非居民承包商的定义可能因国家/地区法规差异而不同。例如,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需按收入总额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建议具体案例中结合当地法律判定。
鼻棘笔顺参考组吹塑机翻砂蜂拥复方安息香酊高选择性超外差接收电路工资的谈判理论光变应性果斯兰氏骨折混合增长率加工精度价异构激发作用竞立即电覆接受有效鲤精朊乙离开脉动抽提柱皮的起主导作用的工业部门杉树藻生物粘弹性嗜热纤维溶解芽胞杆菌锁定寄存器甜菜根通量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