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 defense tax
defend; protect; defence; protection; rampart
【医】 guard
abandon; contribute; donate; tax
防卫捐(fáng wèi juān)是民国时期特定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临时性税种,其核心含义为:政府以“防卫”名义向民众征收的专项捐款或附加税,主要用于军事防御或地方治安支出。以下从汉英词典角度分层解析:
“防卫”
指防御、保卫,特指应对战争或社会动荡时期的军事保护需求。该词凸显征收目的,常见于政府公文,如“为筹措城防经费,特征防卫捐”(来源:《民国财政史》)。
“捐”
本义为“捐献”,但在此语境中实质为强制性税费。民国政府常以“捐”代“税”,弱化征收强制性(来源:《中国税收通史·民国卷》)。
合成词义:以保卫地方安全为由,强制征收的临时性军事税费。
(Levy 强调政府强制征收性质,如英国二战时期的 "Defense Levy Act")
(突出军事用途,如美国内战时的 "War Tax")
英文报刊《North China Herald》1937年报道上海战事时,将“防卫捐”译为"Shanghai Defense Surtax"(来源:ProQuest历史报纸库)。
征收背景
主要见于抗日战争及国共内战时期(1930s–1940s),地方政府为补充军费,在正税外附加征收。例如1937年淞沪会战后,上海设立“防卫捐”资助伤兵救护(来源:上海市档案馆藏《市政公报》)。
征收形式
(来源:《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料选编》)
《汉语大词典》:
“防卫捐”词条释义为:“旧时地方政府以维持治安为名征收的捐税”(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
学术界定:
经济史学家马寅初在《财政学与中国财政》中批判其为“战时财政的非常手段,加重民众负担”(来源:商务印书馆,1948版)。
术语 | 性质 | 与防卫捐差异 |
---|---|---|
田赋附加 | 农业税附加 | 对象为农户,非专项军事 |
战时消费税 | 国家税 | 中央统一征收,非地方性 |
保安捐 | 近似概念 | 多用于地方民团经费 |
结论:防卫捐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以地方防卫为名的强制性军事附加费,其英语对应词Defense Levy 准确反映“强制征收”与“防御目的”的双重属性。该词现已成为历史术语,多见于民国经济史研究文献。
“防卫捐”是一个由“防卫”和“捐”组成的复合词,需分两部分解释:
指防御和保卫的行为,常用于法律、军事或日常安全语境。例如:
原意为“舍弃”或“献出”,后衍生为“税收”或“费用”。例如:
综合词义可理解为为防卫目的征收的专项税或费用。根据的表述,其英文翻译为“defense tax”,属于经济术语,可能用于军事防御或公共安全开支()。但需注意:
与“防卫”相关的近义词包括“捍卫”“保卫”等(、6),但“防卫捐”更强调经济层面的专项征收。若需深入研究,建议查阅税法或军事经济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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