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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执行人英文解释翻译、代位执行人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substituted executor

分词翻译:

代位的英语翻译:

【法】 subro; surrogate

执行人的英语翻译:

【法】 executor; transactor

专业解析

代位执行人(Subrogated Executor)

在汉英法律语境中,“代位执行人”指因法定或约定原因,替代原权利人行使执行权限的主体。其核心特征在于权利的“派生性”与“临时性”,需严格区别于原始权利人(如债权人或遗嘱执行人)。以下从定义、法律特征及适用场景展开说明:

一、术语定义与英译

二、核心法律特征

  1. 权利派生性

    权限源于原权利人的既存权利,例如:

    • 债权代位中,代位执行人行使的是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民法典》第535条);
    • 遗产管理中,遗嘱指定替补执行人(Successor Trustee)在原执行人缺位时接管事务。
  2. 权限限定性

    执行范围不得超过原权利边界。例如,代位追偿债务时,仅能主张原债权金额,不得新增诉求。

  3. 身份过渡性

    任务完成后(如债权实现或遗产分配完毕),代位身份自动终止。

三、典型适用场景

四、权限边界与责任

代位执行人需以原权利人名义行事,其法律效果归属原权利人。若滥用权限(如超额执行),需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来源

  1. 司法部《遗嘱执行人角色指引》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代位权执行的若干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5条解读
  4.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位求偿实务操作指南》

网络扩展解释

代位执行是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一项特殊制度,用于解决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形。“代位执行人”并非标准法律术语,通常语境下可能指代位执行中的第三人(即被执行人的债务人)或执行程序中的相关主体。以下结合法律定义和程序特点进行详细解释:


一、代位执行的基本概念

代位执行是指当被执行人无法清偿债务时,若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直接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要求其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二、代位执行的适用条件

  1.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需经法院确认其确无履行能力。
  2. 第三人对被执行人负有到期债务:债权需明确且已到期。
  3. 申请主体:可由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出请求。

三、代位执行的程序特点

  1. 直接向第三人执行:第三人需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而非通过被执行人。
  2. 第三人异议权:第三人若对债权关系提出异议(如债权不存在或未到期),且异议形式成立,法院需终止执行。
  3. 执行范围限制:不得超出第三人应对被执行人履行的债务范围。

四、第三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代位执行人”,而是执行程序中的义务承担主体:


五、与代位权的区别

代位执行与《民法典》中的代位权(第535条)有相似性,但存在程序差异:


“代位执行人”更准确的理解应为代位执行程序中的第三人,其因对被执行人负有债务而被纳入执行范围。该制度通过突破合同相对性,高效实现债权人权益,但需严格遵循法定条件和程序,以平衡各方利益。如需具体案例或完整法律条文,可参考《民事诉讼法》第239条及《民法典》第535-5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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