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笞刑英文解释翻译、笞刑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whipping
【法】 flogging; whipping

相关词条:

1.gantlet  2.beatingwithbamboo  3.caning  

分词翻译:

刑的英语翻译:

punishment; torture

专业解析

笞刑是中国古代及部分现代司法体系中存在的传统刑罚,指用竹板、荆条等器具抽打犯人臀部或背部的肉刑。英文对应术语为"caning"或"flogging",在《元照英美法词典》中被定义为"corporal punishment involving beating with a stick or whip"(使用棍棒或鞭子进行体罚)。该刑罚最早见于《周礼》,汉代正式列入五刑体系,至唐代形成标准化制度,《唐律疏议》记载笞刑分五等,自笞十至笞五十,执行时需用法定规格的笞杖。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至今保留类似刑罚,其《刑事法典》第325章规定司法鞭刑适用于特定犯罪行为。

现代法律研究中,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制史》指出笞刑具有"耻辱刑"和"体罚刑"双重属性,既通过公开行刑达到震慑效果,又以物理疼痛作为惩戒手段。哈佛大学《东亚法研究》期刊的案例分析显示,明代《大明律》中约37%的罪名可适用笞刑,主要针对轻微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世界人权组织报告强调,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已将笞刑列为应废止的体罚形式,目前全球仅16个国家法律体系仍保留类似刑罚。

网络扩展解释

笞刑是中国古代刑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五刑”中最轻的体罚形式。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析:

一、基本定义

笞刑(chī xíng)是以竹板或荆条抽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刑罚,主要用于惩治轻微犯罪。作为古代司法制度的轻刑,其名称来源于刑具材质(竹称“笞”,荆条称“棰”),最早可追溯至战国时期。

二、历史沿革

  1. 秦汉时期:汉文帝废肉刑后,笞刑成为替代刑,但初期刑具和部位不规范。汉景帝颁布《棰律》,明确竹板长度五尺、厚度一寸,受刑部位定为臀部,并规定行刑中途不得换人。
  2. 隋唐规范:正式列为五刑之首,分五等(十至五十下),与杖刑(六十至一百下)形成轻重梯度。唐代允许以钱赎刑,每笞一下需缴六百文铜钱。
  3. 宋元变革:宋代细分脊杖(背部)和臀杖,元代起统一只打臀部。

三、行刑部位演变

朝代 受刑部位 依据来源
汉景帝 臀部
隋唐 背、臀、腿
宋代 脊杖(背)、臀杖(臀)
元明清 臀部

四、现代演变

笞刑在清末法律改革中逐渐废除,但英国殖民地时期(如香港)仍沿用至1990年,其间存在公开行刑和监狱惩戒的使用。现代法律体系已普遍废除此类体罚。

五、刑罚特点

如需更完整的历史案例或法律条文细节,可查阅《唐律疏议》《大明律》等古籍,或参考、等来源的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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