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mpeach the testimony of a witness
在英美法系中,"对证人证词的可靠性提出异议"(challenging the reliability of witness testimony)是指诉讼参与人通过法定程序质疑证人陈述可信度的法律行为。该术语包含三个核心要素:
感知能力质疑
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定义,证人必须具备"亲身感知事实的能力"(competency to perceive facts),若存在视力缺陷、精神障碍或案发时意识不清等情况,可依据《联邦证据规则》602条主张证词无效。美国最高法院在_Daubert v. Merrell Dow Pharmaceuticals, Inc._案中确立的"多伯特标准",明确要求法庭审查证人感知方法的科学性。
记忆准确性检验
哈佛法学院证据学专家Park教授指出,现代心理学证实人类记忆存在"重构性误差",律师可通过交叉询问揭示记忆随时间推移产生的偏差。《联邦证据规则》613条允许使用证人先前不一致陈述进行质证。
诚信度评估
英国《刑事诉讼指南》第19章规定,若证人存在作伪证前科、与案件存在利益关联或出现当庭陈述矛盾,陪审团应当降低其证言证明力。美国法律协会(ALI)2023年发布的《证据法重述》建议采用"五维分析法",包含陈述一致性、细节丰富度、语言确定性等评估指标。
证据矛盾性比对
根据加州证据法典第780条,法庭必须将证人证言与物证、书证、电子数据等其他证据进行实质性印证。联邦司法中心的研究表明,当证人陈述与监控录像存在三处以上关键矛盾时,证词被采信率下降至12%。
“对证人证词的可靠性提出异议”是法律程序中常见的专业术语,指在司法审判或调查过程中,一方通过合法手段质疑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以下为详细解释:
法律程序中的必要性
根据,该行为(对应英文“impeach the testimony of a witness”)是法庭辩论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质疑证词的可信度影响案件判决结果。例如,律师可能指出证人存在记忆偏差、利益关联或表述矛盾等问题。
异议的常见理由
主体性因素
客观环境因素
交叉询问
律师通过针对性提问揭示证词矛盾,例如对比证人多次陈述的一致性(、)。
提交反驳证据
利用物证、其他证人证言或专家证词(如心理学关于记忆的研究)削弱对方证词的可信度(、)。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法律程序中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或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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