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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议会英文解释翻译、藐视议会的近义词、反义词、例句

英语翻译:

【法】 contempt of parliament

分词翻译:

藐视的英语翻译:

look down upon; despise; defy; scant; scoff at; scorn; spurn
【法】 contempt; defiance; extenuate

议会的英语翻译:

Boule; ***t; legislature; parliament
【法】 assembly; congress; ***t

专业解析

在汉英法律语境中,“藐视议会”指任何故意妨碍议会正常运作、拒不服从议会合法命令或损害议会权威与尊严的行为。其核心含义与英文术语“Contempt of Parliament”完全对应。

具体而言,该行为包含以下关键要素:

  1. 妨碍议会职能:包括拒绝出席听证、作伪证、拒绝提交文件、干扰议员履职等直接阻碍议会行使立法、监督、调查等宪法职权的行为。例如,证人拒绝回答议会委员会质询即构成藐视。
  2. 挑战议会权威:任何公开贬损议会尊严、侮辱议员、拒不遵守议会决议或规则的行为均属藐视范畴。这体现了议会在宪政体系中作为最高立法和监督机构的至高地位。
  3. 主观故意性:构成藐视通常要求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单纯的程序失误未必构成藐视。议会拥有裁量权认定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

法律后果:各国议会普遍拥有自主惩处权,措施可包括训诫、罚款、拘留直至刑事起诉(如加拿大《议会法》明确将严重藐视行为列为刑事犯罪。处罚目的在于维护议会权威与程序正义。

权威参考来源

具体判例与法条细节可参见:

: https://www.parliament.uk/about/how/role/parliamentary-privilege/

: https://www.aph.gov.au/About_Parliament/House_of_Representatives/Powers_practice_and_procedure/Part_5_-_Parliamentary_privilege

: 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P-1/

网络扩展解释

“藐视议会”(Contempt of Parliament)是一个源于英国议会制度的法律概念,指个人或机构通过言行妨碍议会行使职权、损害议会尊严或权威的行为。它属于“议会特权”(Parliamentary Privilege)体系的一部分,旨在维护议会的独立性和职能的正常履行。

核心含义

  1. 行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拒绝服从议会传唤作证;
    • 提供虚假证词或文件;
    • 干扰议会会议秩序(如扰乱辩论、威胁议员);
    • 公开贬低议会权威(如恶意诽谤议会决议)。
  2. 法律后果:

    • 涉事者可能被议会裁定为“藐视”,面临谴责、罚款甚至监禁;
    • 在英国等国家,议会可自行裁决并执行处罚,无需通过法院。

典型国家的实践

意义与争议

若需具体案例或法律条文细节,建议查阅各国《议会法》或权威宪政研究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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