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ouble value
couple; double
【医】 anadiplosis; reduplication
【经】 letting value
在汉英词典语境下,"加倍租值"(jiābèi zūzhí)对应的英文术语为"double rent",特指一种具有惩罚性质的租金形式,常见于租赁法律关系中。其核心含义与适用场景如下:
基本含义
"加倍租值"指承租人(tenant)在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未经出租人(landlord)同意仍继续占用租赁物(如房屋、土地)时,需按原租金的两倍标准支付的惩罚性租金。该机制旨在通过经济制裁促使承租人及时返还租赁物,保障出租人权益。
法律依据
此概念源于英美法中的"double rent"制度,例如英国《土地扣押法》(Distress for Rent Act)规定,若承租人拒绝搬离,出租人可主张双倍租金赔偿。中国大陆虽无完全对应的术语,但《民法典》第722条规定:承租人逾期返还租赁物,应支付逾期租金(通常包含违约金),其计算标准可能涵盖"加倍"原则 。
需满足两项前提:
(1)租赁关系已合法终止(如合同到期、解除);
(2)承租人明知无权占有却拒不搬离 。
以合同终止前的原月租金为基数加倍计算,而非市场租金或新协商租金。
对比项 | 普通租金 | 加倍租值 |
---|---|---|
性质 | 合同对价 | 违约惩罚 |
支付前提 | 合同履行期内 | 合同终止后非法占用 |
法律功能 | 保障出租人收益权 | 制裁违约+促进返还租赁物 |
定义"double rent"为:"承租人未在通知期限届满后搬离时,需按原租金两倍支付的罚金。"(法律出版社)
明确其作为"法定损害赔偿"(statutory damages)的性质,区别于协商租金 。
规定承租人逾期返还租赁物,应按约定或市场价支付占用费,司法实践中可支持相当于双倍租金的索赔 。
"加倍租值"本质是法律对非法占有租赁物的经济惩戒机制,其汉英对译需结合惩罚性(penal nature)与法定性(statutory basis)双重特征理解,不可与商业租赁中的租金浮动混淆。
“加倍租值”是一个汉语词组,主要用于法律或合同场景中,其含义和用法可拆解如下:
结构解析
词义解释
该词组字面意为“将租金或租赁物的价值翻倍”,常见于法律条款或合同约定中。例如,当承租人违反租赁协议时,可能被要求支付“加倍租值”作为违约金或赔偿。
英文翻译
官方译法为double value,属于法律术语。
应用场景
多见于涉及经济赔偿的条款,强调通过加倍租值对违约方进行经济制约。具体需结合上下文(如合同内容)进一步判断其适用条件。
如需更详细的行业定义或案例参考,建议查阅法律文件或专业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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