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transitive regime
interim; transition
【医】 transition
【经】 transit
political power; regime
【法】 civil power; regime; reins of government
过渡政权(Transitional Regime)在汉英词典中指代政权更迭过程中形成的临时性权力机构,通常在国家政治转型、宪法修订或重大危机时期行使有限行政职能。其核心特征包括:暂时性权力代行、法律框架未固化、社会秩序重组导向。例如《牛津英语词典》将“transitional”定义为“与变革期相关的临时状态”,而“regime”强调制度化权力结构。
该术语常见于三类场景:1)革命后新旧体制衔接(如1994年南非过渡行政委员会);2)国际托管地区自治筹备期(参考联合国《过渡行政实践指南》);3)宪政危机中的技术官僚政府。剑桥政治学词典特别指出,过渡政权需满足三要素:国际承认度、基础立法能力、明确权力交接时间表。
典型实例包含埃及最高军事委员会(2011-2012)和伊拉克临时管理委员会(2003-2004)。根据美国和平研究所的案例分析,成功过渡政权平均存续时长为18-24个月,需同步完成选举法制定、媒体监管移交等七项基础任务。当前学界争议聚焦在“非暴力过渡有效性”与“国际干预合法边界”两大维度。
过渡政权(或过渡政府)是指在一个政权因故解体后,新政权尚未正式建立前,临时承担国家管理职责的过渡性政治实体。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运作机制,可参考历史文献或政治学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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